旅客持有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於身份證明文件上所示生日月份購買生日當月金光飛航指定航線船票即可享受標準艙來回套票每套港幣/澳門幣248元,頭等艙來回套票每套港幣/澳門幣448元之優惠。
優惠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30日、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17日和2017年12月23日至2017年12月26日除外)
條款與細則:
旅客只需持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證明出生於生日優惠船票月份,即可享受此優惠
旅客持有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於身份證明文件上所示生日月份購買生日當月金光飛航指定航線成人正價船票即可享受標準艙每套港幣/ 澳門幣248元,頭等艙每套港幣/ 澳門幣448元之優惠
此優惠只適用於購買金光飛航市區航線標準艙及頭等艙成人正價船票
金光飛航市區航線指:
香港港澳碼頭往返澳門氹仔客運碼頭
香港港澳碼頭往返澳門外港客運碼頭
香港中國客運碼頭往返澳門氹仔客運碼頭
香港中國客運碼頭往返澳門外港客運碼頭航線
當月月份生日之旅客本人每次最多只可購買兩套來回優惠船票,每七天享受優惠一次
該優惠適用於當月月份生日之旅客本人及一位同行者,同行者必須與生日之旅客同時入閘乘搭同一航班
優惠適用於12歲或以上之人士,同行者不受年齡限制
當月月份生日之旅客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方可購買船票。船票只限於首程航班開航前一天或當天購買,所有行程必須在生日月份內完成。(例:如8月1日生日,可於7月31 日購買8月1日航班船票)
優惠船票將列印上「生日優惠」字樣,旅客入閘時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核對生日月份(同行者則無須出示身份證),方為有效
優惠船票適用於以下本金光飛航指定票務櫃檯購票
所有行程必須於2017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
優惠船票數量視乎座位供應狀況而定
船票一經發出,不得作任何更改、退票或退款
金光飛航將不會負責及補發任何遺失或被盜的船票
本優惠不可與其他優惠同時使用,金光飛航保留在沒有預先通知下修改任何條款或隨時終止該活動之所有權利
活動受金光飛航乘客及行李運載條款約束
金光飛航保留對該活動的最終決定權
上述條款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金光飛航指定票務櫃檯:
香港港澳碼頭
金光飛航售票處(香港上環信德中心三樓305D及305N號鋪)
中國客運碼頭(香港九龍)
金光飛航售票處(九龍尖沙咀廣東道33號中港城1樓1-5A號鋪)
澳門氹仔客運碼頭
金光飛航售票處(離境大堂)
澳門外港客運碼頭
金光飛航售票處(碼頭二樓,30-31號櫃檯)
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
金光旅遊(1028號鋪)
金沙城中心
金光旅遊(1030號鋪)
澳門巴黎人
金光旅遊(107號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