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發現四款能量或運動飲品含高量咖啡因及糖份,其中三款能量飲品每瓶約含140毫克咖啡因,比一杯咖啡更高,或致焦慮及失眠,兒童孕婦不宜。其中兩款能量飲品及另一運動飲品,飲一瓶已等於「啪」了10至11粒方糖,超過世衞建議每日攝取量,或致糖尿病及高血壓。
記者:袁樂婷 蔡朗清
消委會抽驗市面19款能量飲品,其中「猛事特狂世果汁碳酸能量飲料」驗出每瓶146毫克咖啡因,「猛事特碳酸能量飲料」及「Coca Cola Relentless Energy Drink(Origin)」分別含143毫克及137毫克,比一杯普通咖啡約110毫克咖啡因含量更高。另外,九款能量飲品驗出含咖啡因,但標籤沒標示,包括「力保健」及「紅牛能量飲品」。
混烈酒飲用可奪命
咖啡因可刺激中樞神經系統,因而可提神及維持集中力,但攝取過量可導致焦慮、心跳加速、手震及失眠等,尤其孕婦和兒童有較大影響。消委會又說,近年曾發生有部份人飲用能量飲品時,同時大量飲用烈酒,可能出現心律不正,甚至死亡。
本港未有咖啡因攝取量標準,亦沒法例規定須標示咖啡因含量。加拿大衞生局則建議孕婦每日攝取咖啡因上限為300毫克,10至12歲兒童則為85毫克,故兒童飲一支上述能量飲品已超標。歐盟規定除咖啡和茶外,其他飲品如每升含150毫克以上咖啡因,須有提示。
另外,「猛事特碳酸能量飲料」驗出每瓶含52.5克糖;可口可樂公司旗下產品「Coca Cola Relentless Energy Drink(Origin)」亦驗出每瓶50.5克糖。測試另外檢驗6款運動飲品,「解渴誌沛力特電解」驗出每瓶51.4克糖。以每粒方糖約5克計算,飲用該類飲品一瓶等於吃下10至11粒方糖。
每克糖約提供4千卡能量,但攝取過量會增加患糖尿病、高血壓及心臟病等慢性疾病風險。世衞建議添加糖攝取量應少於人體每日所需能量的10%,以成年人每日攝取2,000千卡能量為例,每日不應攝取多於50克糖,即上述飲品喝一瓶已達上限。世衞今年3月建議將添加糖攝取上限減半至所需能量的5%,但未落實。
消委會副主席梁光漢建議業界標示飲品的咖啡因含量,並提醒孕婦及兒童等小心飲用。他指,大部份能量飲品及運動飲品均含較多糖份,不宜作日常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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