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平湖8名20多歲男子,冒充成功男士,在外省報紙上登徵婚廣告,騙取40歲左右的女子信任,再以自己新店開張為由,要對方按風俗送花籃,從中詐騙金錢。他們從其他詐騙集團偷來「11天劇本」,背熟各種「甜言蜜語」,在1個月內成功詐騙6名女子,騙得11.7萬多元(人民幣.下同)。受害女子居於四川、安徽、吉林等離深圳較遠的地方,年齡均在37至45歲。
8人早前於東莞被抓,東莞市第三法院審理認為,有關被告人已構成詐騙罪,日前對該集團兩名主要疑犯作出一審宣判,分別判監5年6個月、罰款1萬元,以及判刑3年10個月、罰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