奀妹傅天穎(左)跟男友的案件在上訴中再被判無罪。資料圖片
曾在香港發展、現年38歲的台灣藝人奀妹傅天穎,去年跟47歲男友全權在台北一公園幕天席地打野戰,因而被控「公然猥褻罪」。今年2月原審法官判二人無罪。不過控方事後上訴,昨日上午在高等法院宣判,奀妹跟全權都表示兩人雖然有親密舉動,但「並沒做被起訴的那件事(性行為)」,請求維持無罪判決。
高院合議庭與一審同樣認定兩人的確有「公然猥褻行為」,但兩人涉犯的《刑法》234條第1項公然猥褻罪,必須還有「意圖供人觀覽」的主觀構成要件,所以當時全權發現有路人偷睇即起身鬧爆對方,並與奀妹整理衣褲,證明二人不存在「意圖供人觀覽」,故維持原判二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