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Report thanks

色狼遇處女沖凍水,淋熄慾火判強姦不遂

台灣南投縣一名34歲張姓男子,去年3月到認識近1個月的網吧女店員住處聊天,期間對女店員強吻、脫衣性侵,女店員隨後控告張男性侵,張男辯稱兩情相悅,且得知她沒有性經驗,是名處女時即停止獸行,衝進浴室沖冷水澡,讓自己冷靜。張男一審遭判強制性交罪4年3月,但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時,以女店員處女膜沒有新傷,認定張男強制性交未遂,改判1年8月。

律師蘇哲科表示,強制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針對未遂犯法院在量刑上會減半。蘇表示,犯錯當下若能踩煞車,法官都會衡量情節減輕刑度。
如果您喜歡這篇笑話,請按「讚」或分享給您的朋友,以示鼓勵。

TOP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