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梅毒早期和晚期階段,可有不同的治療目的。梅毒治療的目的如下:
(一)早期梅毒
1.消除螺旋體使病變癒合應選擇有效的抗螺旋體藥物,消滅體內活的螺旋體,在最短的時間內使病損喪失傳染性,以免傳染他人,儘早修復組織損傷,促進病變迅速癒合。
2.控制病變進展,保護重要器官早期梅毒若及時治療可完全治癒,並可防止病變和臨床症狀進一步發展及惡化,保護人體重要器官免受侵害。
(二)晚期梅毒
1.治癒病變,修復組織創傷,保護機體重要器官的功能晚期梅毒對機體各組織器官的破壞性較大,應通過治癒病變,促使機體修復組織創傷,防止重要器官的功能障礙加重甚至功能喪失。
2.矯正畸形和殘廢,恢復機體功能晚期梅毒可出現一些經藥物治療而不能完全修復的損傷,如咽、鼻缺損,骨骼畸形等。矯形手術可糾正部分畸形和殘廢,恢復部分或全部功能。
(三)妊娠梅毒
除對孕婦本身所患的早期或晚期梅毒進行治療,以達到上述目的外,還要預防胎傳梅毒的發生;一旦胎傳梅毒發生後,使胎兒在出生前即獲得治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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