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熱病的潛伏期為3~6天,最長可達13天。感染後大部分病人為輕型或亞臨床感染者,僅少數病人病情嚴重終至死亡(約佔5%~15%)。
黃熱病症狀根據病情輕重,可分為極輕型、輕型、重型和惡性型。極輕型和輕型僅靠臨床難以作出診斷,因其發熱,頭痛,肌痛僅持續1~2天自癒,難以與流感,登革熱等相鑑別,只有依靠病原學或血清學試驗方能證實。這兩型病例數多,易忽略,是流行病學上的重要傳染源。重型和惡性型黃熱病,臨床上可分為三期,全病程10天左右。
(一)、感染期(病毒血症期)黃熱病症狀急起高熱,可達40℃以上,可伴畏寒或寒顫、劇烈頭痛、背痛、腿痛和全身衰竭、眼部充血、鼻衄、噁心嘔吐,舌尖及舌緣鮮紅,中央有苔,相對緩脈,上腹不適,壓痛明顯。隨病情逐漸加重,病人煩躁不安,第3天出現黃疸,第4天出現蛋白尿。血白細胞總數及中性粒細胞比例下降。本期持續3~4天。
(二)、中毒期(器官損傷期)病毒血症期後,病程第4天左右,病人症狀可出現短暫的緩解,體溫降低,症狀改善。但幾小時~24小時後症狀再度出現並加重,表現為熱度上升,心率減慢,心音低鈍,血壓降低,黃疸加深,尿蛋白量增多,頻繁嘔吐,上腹痛更明顯。各種出血徵象相繼出現,如牙齦出血,鼻衄,皮膚瘀斑,嘔血,黑糞,血尿,子宮出血等。如出現頻繁呃逆或嘔吐鮮血,黑便,昏迷,譫妄,無尿等,均為病情轉危的先兆,常於第7~9天內死亡,偶見暴髮型病例在病程第2-3天死亡,而無明顯肝腎損害。該期一般3~4天,少數病例可延長至2周以上。
(三)、恢復期從病程第7、8天開始體溫下降,尿蛋白逐漸消失,黃疸漸退,食慾漸漸恢復。乏力可持續1~2周。一般無後黃熱病症狀遺症。
(四)、治療黃熱病尚無特效治療方法。急性期病人應就地處理,以防止感染擴散。對病人應進行精心護理和對症治療。
1、一般處理應臥床休息至完全恢復,加強皮膚及口腔護理,保持大便通暢,補充維生素B,C,K類,給予流質或半流質飲食,注意水,電解質和酸鹼平衡。
2、對症處理高熱時宜採用物理降溫,可給予少量鎮靜劑,但阿斯匹林應慎用或忌用,因其有抗血小板凝集作用,可誘發或加重出血。腹痛明顯者可給予阿托品,嘔吐頻繁時給服胃復安。有出血徵象時用大劑量維生素K類。腎臟或心臟受累時,應及時作相應處理,並嚴密觀察病情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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