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一個不喜歡你的人,那不算痛苦。
只是犯賤,因為他本來就已經不喜歡你了。
暗戀一個正在暗戀別人的人,較為痛苦。
你要陪著他談論那個誰的話題。
你要陪著他為著那個人哭…
你要聽所有關於這個誰的事…
但是你呢?
你不可以告訴他任何關於你暗戀的事。
你不可以告訴他,原來你喜歡他。
因為,你知道,現在,他的心不在你那裡。
即使你跟那個誰在一起,一群人逛,你也知道,他的一舉一動…行為舉止,
提出所有事情的動機,也是為那個誰而做…而不是為你…
嘿,你能夠感受到有多苦嗎?
最後,我也只能在這裡,換過名字。
把這半年來的感受打出,然後,又繼續沉溺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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