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的確曾使我快樂,也使我美麗過。
煙花過後,慶幸殘花還有血色,不至於淍謝。
面對舊情人,的確需要點氣。
拿出氣看他第一眼,怎麼他變了那麼多?
再看看自己,有否胖了?有否美麗了?
大多數人失戀過後都期望活得好過對方。但事實不是,再多的幹勁,隨著忘記這段愛情而漸漸消失。
人就是這樣,善忘極了。
「你好嗎?"
"好呀。"
"你帥了。"
「有嗎?你也美麗了。"
其實答案早已呼之欲出。根本就沒這回事,除非兩個人也去了整容。大不了是換了新眼鏡,剪了新髮型而已。
所謂的改變,只不過感嘆時間逝去,客套寒暄而已。
舊情人終究還是舊情人。
最諷刺是兩人在幾個月前還在街上擁吻。
假如還恨他,還愛他。
見到舊情人根本不會看到他的改變。
因為太多舊回憶沖昏了頭腦。
第一時間想起所有所謂的承諾,還有他有多壞。
這種情況之下見面,不如不見,免生衝突。
最重要是會使自己傷心。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向對方討回失去的物件。
可以說他小器,更不如說他在熱戀期中不夠愛你。
愛情,一去不回。
付出,不是為了收穫。
是因為愛。
舊情人,還是少見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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