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之中,誰不曾掙扎想要放棄呢?
「我要放棄他!」說時容易,但若然要與朋友打賭,卻是下不了注。
因為我知道,這也許只是個「口頭禪」,又或是一種姿態。
我的確是很想放棄他,但放棄不了,又怎樣呢?
舉著旗幟說:「我要忘記他!」
可忘記這件事卻不容易,越是忘記就越要記得。
忘記一個人與失眠的道理同出一轍--
失眠的人越想睡就偏睡不了,催眠自己、數數綿羊、放鬆自己,都不奏效;
可隔天迷迷糊糊醒來之際,你又搞不懂自己如何睡著。
忘記亦然,當你越想要忘記,腦袋好像要和自己作對,就偏忘不了;
但到某一天再提起那個人,只會輕輕的「喔?」,然後想起一段塵封已久的往事,卻只是輕描淡寫的帶過。
話說回來,掙扎是暗戀的必經階段。
如果你夠愛一個人,無論那個人對你好或壞、忽冷忽熱,又或是陌生關係,
過了一段時間,你總會開始想要放棄。
但,放棄就真的那麼容易嗎?
到最後,還是忍不住對說了句:「我很想念他……」
或許在現實生活中再看見他,那死灰的心又狠狠地燃燒。
明知道很痛,我就是戒不了啊。
想起以前看過一篇報導,裡面談辣。
動物不嗜辣,只有人吃辣。
但吃辣不是令人汗流滿面甚或汗流浹背,令舌頭火辣辣的麻痺嗎?
這種「痛楚」卻是人所追求的,人從痛楚中取得快感,這是其他動物未能做到的。
暗戀是否我們追求的辣呢?
憑過往的經驗,大概人人都知道暗戀之苦,但仍然控制不住地沉醉下去。
雖說暗戀很苦,但還是偶爾能偷出一絲旁人無法懂得的甜味。
一臉的笑容,一臉的愁容,也只不過一線之差。
掙脫?大概有一天會做到,但那天會在哪時……?
我不知道,因為真正忘記的,就真的完全想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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