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今年40歲,是餘姚梁弄人。他左臉上有顆痣,痣上有兩根鬚毛,多年來,不管刮鬍子還是理髮,老王都一直留著這兩根鬚毛,他覺得這是自己特有的「標誌」。
2012年11月5日晚上,酒足飯飽的老王到梁弄鎮一家理髮店理髮。
理髮師是小張,他第一次給老王理髮。小張熟練地拉起理髮椅子的靠背,這樣老王就能保持一個固定姿勢。
坐下不久,老王閉上雙眼打起盹來。不一會兒,頭髮理好了。按照習慣,理髮完後一般都會幫忙修容。小張給老王剃鬚時,發現他左臉痣上有兩根鬚毛,「幫你剃掉鬚毛好不好?」老王睡得迷迷糊糊,只是直點頭。小張以為老王同意,就動起手來。
一會兒後,老王醒來,朝鏡子左右看了看,發現臉上痣上的鬚毛不見了。小張連忙解釋:「是你自己同意剃掉呀!剛才我問你,你點頭。」老王否認:「我什麼時候說過同意剃掉了?是你自己自作主張,你要給我恢復原樣!」
剃掉怎麼還能接得上!小張難住了。見對方一臉囧樣,老王說:「還原不了是吧,你就賠償我1萬元精神損失費。」
小張剛到理髮店工作不久,老王張口就要1萬元,他不知如何是好,一個勁說自己沒那麼多錢,老王不答應,用轎車堵住理髮店店門威脅:「不賠償,就砸掉店門。」
小張哪見過這陣勢,嚇壞了,經一番「討價還價」,他被迫同意賠償6000元。第二天上午,老王準時來店裡,小張拿出自己全部積蓄5800元給了他。
其後幾天,老王幾次三番來理髮店,索要剩下的200元。由於還未發工資,小張拿不出剩下的錢,可老王絲毫不退步。
對方緊逼,無奈之下,小張報警。11月15日,當老王再次來到店裡找小張要錢時,被民警抓了個正著。
案發後,老王狡辯說,那兩根鬚毛是自己的幸運符,他只要了6000元,不算貴。昨天,老王以敲詐勒索罪被餘姚市檢察院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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