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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驚蟄

斗指丁為驚蟄,雷鳴動,蟄蟲皆震起而出,故為驚蟄。

1.
這個城市,高樓大廈,車水馬龍,每到晚上,霓虹燈就肆無忌憚地閃爍著,有人燦爛在燈光下,有人黯然在角落里;有人被萬眾矚目,有人總被視而不見。

就譬如,你听得到春雷乍動,卻听不到泥土深處那些卑微生命的顫抖一樣。

快到驚蟄了,它們蠢蠢欲動。

我,亦蠢蠢欲動。

我,你看不見。

即便我們擦肩而過;即便我就站在你對面;即便我對你眨眨眼楮;即便我對你露出微笑;或者我對你怒目而視;甚至我沖你揚起尖刀;你依然看不見我,你必須相信,這個世界有些人,你可能永遠也看不見。

雖然,他們,哦不,是我們。我們是那麼地渴望被看見。

雖是春天,但桃花未紅,梨花未白,倒春寒倒是有點來勢洶洶。我裹緊了大衣,走在回家的路上。人們從我身邊匆匆流過,卻沒有人能看到我。

天橋上小乞丐百無聊賴地靠著欄桿,從破敗的小棉襖里扯出發黃的棉絮,一縷,又一縷。我響當當地扔了個鋼崩兒給他,可他依舊扯著棉絮他看不見我。

回到家,餐桌上放著被吃過的飯菜,老媽像以前的每一天一樣煲電話粥,我默默地吃飯,然後默默地離開餐桌,潛伏到自己的臥室她看不見我。

每到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總覺得有什麼東西在身體里不安地蠕動,從舌頭、到喉嚨、繼而是心、肺乃至全身的每一個毛孔,每一個細胞。

它們就像泥土深處的蟲子們,不安、騷動卻又期待著春天的到來。

它們慫恿著我應該做點什麼。

因為,快到驚蟄了。

2.
可是,一切都是那麼理所當然,就好像,蟲子們理所當然被莫名其妙地踩死,而我我理所當然是一個看不見的人。

早晨,我義務清掃了樓道,但沒有人發現樓道比以前更干淨了;
上午,我為單位每個人沖了一杯咖啡,卻沒有人抬頭看我一眼;
晚上,我給老媽做了晚餐,可老媽依舊煲著電話粥。

難道,一個看不見的人所作的一切也不會被看見麼?難道,蟲子們就應該卑微地活著麼?

不,不是那樣,一定不是。不信你看,那些害蟲們總是備受矚目。

俗語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一定是這樣。

3.
應該沒有什麼比殺人更壞的事情了吧?

天剛剛擦黑,天橋上的小乞丐依舊坐在那里扯棉絮,地上零零散散地落了一片,仿佛他的生活里,只有扯棉絮這一件有意義的事。

我蹲在他面前,他抬頭看了看我,可是目光卻穿透我的臉,瞄向了遠處。

“你能看見我麼?”我有些忐忑地問,如果他回答“能”,我就決定不做害蟲。可是,他收回目光,又不管不顧地繼續扯棉絮了,這讓我很悲憤。

沒錯,是悲憤。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比一個看不見的人更加可悲的麼?

我從懷里掏出毛巾,一手握住他的小腦袋,一手捂住他的口鼻。他只是略微掙扎了一下,目光望著我身後的遠處,閃過那麼一絲慌亂,繼而就一動不動了。

我記得,當時,有一對情侶在天橋的廣告牌下親吻,還有一個夾著公文包的人匆匆走過。可是他們沒看到。

不,不是沒看到,而是看不到,誰會看到一只卑微蟲子的死去呢?

那一刻我流淚了,我突然明白我殺錯了人。

因為,那個小乞丐,也是一個看不到人。

他們看不到他活著,也看不到他死。

我殺死了自己的同類。

4.
驚蟄,那些沉睡的昆蟲螻蟻卑微地甦醒了,默默地出動了,沒有人注意到角落里的它們,就像沒有人看到我一樣。

我恨那些光鮮奪目的人們,因為我嫉妒他們。此刻,只有毀滅他們,才能證明我的存在。

第一個,是一位美麗的少女,她無論走到哪里,都能吸引眾人的目光。我悄悄跟在她身後,她並沒有看到我,依舊哼著不知名的流行歌曲,像一只招搖過市的蝴蝶。刀是從後心插入的,當場斃命。那一刻,我覺得自己是真實存在的,倘若我不存在,又怎麼能毀掉這麼美好的女子呢?我內心洋溢著快意和幸福,並對美好的未來充滿的期待。

第二個,是一個被眾人擁簇著的商界名人,他也是那麼耀眼,似乎全身都籠罩著用百元大鈔做成的光環,散發著銀行自動櫃員機的味道。我就站在他家門口等他,他一邊打著電話一邊拿鑰匙開門,完全看不到我的存在。依舊是刀,溫熱的血從左胸噴涌而出。我記得當時,他掙扎著望著走廊的電燈,卻沒有看我。我猜,他生命結束的時候,眼前一定晃著“W”,因為臨走前我特意看了看那電燈,之後好幾分鐘眼前一直晃著“W”。

然後是第三個;
隨之是第四個;
繼而是第五個;
到了第六個是,終于上報紙了。

那天,我拿著報紙,內心被激動塞得滿滿的,幾乎快要被幸福壓得喘不過氣來。每當听到街頭巷尾談論我的杰作,我都覺得得意洋洋,甚至連老媽煲電話粥的內容也換成了這個話題。

幸福,來得這麼快我終于要被矚目了。

5.
幸福,去得這麼快。

就在我準備去向世界宣布這些殺人案件都是我的杰作時,凶手被抓了。他的照片被刊登在報紙的頭條,那麼耀眼,那麼矚目。甚至,他還上電視了,電視里說他殺了十好幾個人呢!他在電視里得意洋洋地瞥了我一眼,目光里充滿了嘲弄。

可惡!我的功勞怎麼能這麼輕易就被別人搶去呢?他殺的那“十好幾”個人里,有6個,哦不,有7個是我的辛苦勞動哪!

我氣勢洶洶地來到警局,每一個警察都十分忙碌,我木木地站了半天,就像一只沒人理睬的蒼蠅。我咽了口吐沫,走到一個看起來稍微不忙的警察身邊,把報紙摔到他的桌子上,指著上面的照片大聲說道︰“這個人殺的人里,有一半是我殺的!”
警察抬起頭,看了看我。

其實,我並不確定他有沒有看到我,因為他馬上又低下頭,繼而打了個電話,然後我就被人叫到了另外一個房間。

當我充滿期待地等待著自己一鳴驚人的時候,母親來了。

她對那些警察說些什麼,低頭哈腰的,然後就拉著我回去了。

回家的路上,她並沒有看我,依舊抱著手機家長里短,好像跟在她身後的是一團空氣。

6.
 我,以及許多像我一個卑微的人,淹死在人海里,化作一粒透明的沙。我們那麼普通,那麼不起眼,那麼沒有建樹,我們每天匆匆地來,又匆匆地走,沒有人能看到。

就像那些卑微的蟲子們,驚蟄時,你可曾注意到過它們的蠢蠢欲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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