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需要,在你難過、需要一個肩膀的時候,告訴我,我會立即出現。」
這句承諾,背後蘊藏著多深的愛。
它的重點不在時間性,而是態度。
對方是否真的能夠立刻出現並非必要,最重要的是對方為你許下諾言後會不會盡力實踐。
朋友給他一支煙,他拒絕:「我答應了我的女人不吸煙。」
朋友道:「我不說,你不說,誰知道你吸了?」
只見他深深地看著黑夜,淡然地說:「失信於自己的女人,何以取信於世界?」
那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話。
這就是承諾。
當你真正在乎情人,你會為了對方努力實踐你的愛。
即使那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你亦會完成它。
在那之前,你絕不會許下不可能的事情。
因為你知道,違背諾言會令他/她傷心難過。
不要把承諾跟責任混為一談。
前者是你運用權利自願選擇的。
後者是你履行義務需要的付出。
前者讓人抱有希望完成。
後者使人背負一定的壓力。
別輕易許下承諾,一旦有了約定,誰都沒法改變它,除非你首先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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