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這兩年的生活,我過得很好。分開了過後,我一直過得很好。又或者,是我自己佯裝過得很好。
強烈的回憶再怎樣被時間沖淡,也始終會留下一點痕跡。當天的淚還能點滴成漣漪。我們到過的地方,經歷過的事,說過的甜言蜜語,再想起已不痛不癢,只有仰天而笑,笑過去的我,笑我倆。
即使,不痛不癢的瘡疤還在,總是不為什麼的去搔一搔。即使,所有信件丟掉,把所有照片刪去,那淚痕還是像紋身般烙在心裡。
就是像紋身般,洗不掉抹不走般揮之不去,老早我就要學會瀟瀟灑灑、撇撇脫脫的面對。你大可以在一齣自演自導的獨腳戲裡,演活愛情悲劇中可憐蟲的角色,但是只有你自己才可驅使自己離開早就謝幕的舞台。
一個人能不能撇撇脫脫的走下去,在乎你能看透多少改變不了的事實。他快活你孤身寂影,非什麼不得了的事。即使他已經把從前用來呼喚你的溫馨親暱賜予了他人、即使他現任取代了你心裡重要的位置,要是重蹈復轍犯下同樣的錯,那麼單身總好過擁有一段戀情。
也許我只不過餘下一點點的不甘心而已,沒什麼的。知易行難,我早知到愛情從來都不可以有什麼不甘心。過去的,讓他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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