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家長會覺得不可理解。但是,從各大醫院兒童保健門診中小病人的就診情況看,小兒的睡眠問題顯得越來越突出。而且,絕大多數孩子的睡眠障礙與其不良的睡眠習慣、與家長的錯誤引導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因此,為使寶寶從小養成良好的睡覺習慣,還得「做規矩」。
規矩一:固定的作息時間
理由:制定規律的作息時間,每天在同一時間上床和起床(即使週末和節假日也不例外),是養成良好睡眠習慣的基礎。
一般地說,充足的睡眠需求可分成兩個階段,主要時段是晚上,次要時段在白天。0~1 歲的孩子,需要的總睡眠時間為13。75~14小時;18個月的孩子,需要13。5小時;2歲的孩子需要13小時;3歲的孩子需要12小時;4歲需要11。5小時;5歲需要11小時;6歲需要10。75小時。午睡則作為夜間睡眠的補充,兩歲約為2小時,到5歲減少到1。5小時,學齡期的孩子基本不需要白天睡眠了。
實施辦法:
1、每天總的睡眠時間不要超過兒童的生理所需。
2、儘可能減少孩子在床上玩耍的時間,等小兒昏昏欲睡時再讓他上床。
3、如果小兒夜間睡眠質量不佳,可以適當減少30分鐘的睡眠時間。該方法既不會影響小兒白天的精神狀態,又可促進孩子夜間的平穩睡眠。
規矩二:改掉不良的入睡習慣
理由:許多家長為了讓孩子盡快入睡,會想些辦法來幫助孩子入睡,如抱著哄哄孩子、睡覺前給孩子吃些東西或是讓其含著奶嘴等。雖然這種助睡方法在短期內可以使孩子的入睡時間縮短,但卻會讓孩子對此產生依賴性,一旦這些條件不存在了,他們就很難入睡。
實施辦法:
1、在嬰幼兒思睡但又沒有完全睡著的時候將其抱到床上,讓其獨立入睡。如果家長在寶寶出生後即開始給他的睡覺做規矩,通常比較容易建立良好的入睡習慣。
2、如果一旦不良的入睡習慣已經養成,寶寶必須依賴這些助睡方法才能入睡的時候,父母就需要通過「漸進式干預」的方法對其睡覺做規矩。剛開始時,寶寶可能會因為一時無法習慣在沒有「幫助」的情況下自行入睡,而反覆哭鬧以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得到父母的幫助。這時父母所要做的首先是確定寶寶沒有任何身體不適,然後漸漸延長安慰他的時間間隔。第一次可以在他醒後兩分鐘去看望他,在他的床邊儘量用語言而不是身體接觸去安撫他,時間不超過兩分鐘;然後間隔五分鐘去看望孩子,用同樣的方法安慰他,直至某一次去看望他時,他已經自己進入睡眠。第二天,看望孩子的時間間隔可以進一步延長。運用這種方法,一般一星期左右即會收到良好的效果。當然,如果孩子的不良入睡習慣形成時間越長,治療的時間也會相應長些。
3、對嬰幼兒來說,父母的看望非常重要。因為如果父母在孩子醒後任其哭吵,會加重寶寶的心理壓力和焦慮,甚至會認為父母不要他了,最終導致寶寶的睡眠更為不安。所以,父母應當有足夠的耐心來幫助孩子培養良好的入睡習慣,切忌用懲罰來對待嬰幼兒的入睡困難。
規矩三:與孩子分床睡
理由:當小兒長到2~3歲,睡覺的場所從嬰兒床換成了小床(或者仍睡在嬰兒床上,但已經能爬出嬰兒床,嬰兒床的欄杆已經不能限制兒童的活動了)。這類兒童往往會在每天晚上就寢時向父母提出許多要求,如要喝牛奶、要父母講故事給他聽、要看電視等。總之,為了引起父母的關注,他們會想盡辦法拒絕留在床上,造成就寢困難。
實施辦法:
1、儘量使孩子與父母分開睡,因為父母和孩子離得越近,就越難拒絕孩子的要求。
2、住宅條件好的,可以與孩子分室而居;住宅條件較差,無法提供給孩子單獨一間房的,可以用一個低矮的「小門」(不能提供手腳易攀爬的尼龍網格或直柵欄門),使孩子與父母相對隔離。剛開始時,孩子也許會哭鬧,最初的兩晚可能會在緊靠門的地方睡著。但數天之後,他們的緊張即會消失,自行上床入睡,而且晚間很少夜醒,有的兒童甚至會在就寢時提醒父母關門。
助眠方法
1、臥室內保持安靜,光線不能太亮,尤其應避免清晨陽光過早照射到孩子的臥室。
2、環境溫度要適宜(29℃左右的環境溫度是睡眠時的最佳溫度)。
3、睡前進食少量牛奶及富含碳水化合物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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