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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捐精猝死

博士捐精猝死
據媒體報道,2011年元旦,隸屬華中科技大學的湖北省人類精子庫在試運行期間,在校園內拉起橫幅招募在校“高智商優質基因”學子捐精子。華中科技大學在讀醫學博士鄭剛響應號召捐精。2011年2月12日上午11時,當他走進湖北省人類精子庫第5次捐精時,身體出現異常,在送醫途中死亡。事發後,校方“出於人道主義”支付各種費用8.8萬元,並減免鄭剛妻子吳某在讀研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2萬元。對這一處理結果不滿的鄭剛父親鄭金龍狀告華中科技大學,向該校索賠各種費用共計400多萬元,他認為,農村一頭黃牛也要賣個10萬元。而對於鄭金龍索賠400多萬元的訴訟請求,被告方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表示,鄭剛是自願捐精,與校方毫無關係。

博士捐精猝死圖片1

記者了解到,捐精與獻血不同之處在於,獻血是一次性的行為,而捐精是一個較長時間的過程,一般情況下,捐獻者往往需要捐獻10次左右。據報道,湖北省人類精子庫捐精一次有200—300元補貼,完成捐精全部過程有補貼3000—4000元。

專家:死者恐有隱疾未檢出
博士捐精猝死圖片2
廣州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生殖醫學中心主任龍曉林表示,這恐怕是國內“捐精猝死”的第一例。

“死者可能本身就有心腦血管方面的疾病,在正常情況下,如果身體沒有基礎疾病,捐精不會導致死亡。”廣州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生殖醫學中心龍曉林告訴記者。

但據報道,鄭金龍稱,兒子健壯如牛,捐精前曾經過體檢,證明身體健康。對此,龍曉林指出,一般的體檢往往只是檢查基本項目,有些疾病不在檢查之列,需要特殊的檢查才能發現。“在捐精前會進行一個很嚴格的體檢,但一般並不檢查心腦血管疾病。”
律師:確認死因才是關鍵
上海普若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冬松向記者表示,首先要認定死者是因為捐精本身死亡,還是因為其他原因。如果是因為其他原因,學校應該說基本上沒有責任,但在人道主義上,可以對死者家庭進行幫助。如果捐精行為完全是出於死者的自願,學校應當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此外,還要考察在捐精過程中,是通過死者自己就可以完成,還是需要外在的輔助,如果是在外在輔助上出現問題,那學校就要承擔一定賠償責任。

對於賠償數額,李冬松表示,要考察捐精的用途是公益還是商業,如果是用作商業,那賠償應該高一些。“不過,即便最後判定學校負有一定責任,鄭金龍主張的400多萬元的賠償數額也偏高了。”李冬松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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