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真正的幸福,是對當下,此時此刻的感受能力,活在現在的能力,能不能對外去和週圍的人產生連結。
在吃一口食物的時侯,能真心地品嚐它的美味,或是不美味。
在和別人相處的時侯,能感受到別人的,甚至是自已的喜怒哀樂。
對於別人講的笑話能衷心地哈哈大笑,對於自已的蠢樣也能夠取笑自如,處之泰然。
能夠對別人的處境產生同理心,能夠在別人或是自已,悲傷想掉淚的時侯,甚至是憤怒需要一個出口的時侯,也能夠允許自已給予一個空間,盡情的發洩。
知道自已是被愛的,而且是值得的,可以去擁有一切最美好的事物。
能夠毫無所懼、沒有保留的表達愛,讓愛自由地留動著,不因面子、過去的陰影、怕被拒絕、被評價、覺得自已不夠好、不值得被愛、怕受傷害等奇怪地理由,而阻絕了愛的能量。
幸福是有一個可以去愛的人,不論有沒有結果,或是過程如何。當然,如果是愛能夠互相地回應,交流,那真的是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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