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分手,請給我個理由。承然,這類朋友是理性地想要面對自己逝去的愛情。在這段感情中,自己有哪些做得不夠,平時沒有察覺到的缺點等,為自己下一段感情的開始,做一個檢視,如果確實是自己的錯,那就改進,以最佳的姿態來面對新愛情的開始。
而不願意對你說分手的男人,不是因為對你還有迷戀,而是為了保持自己的好形像,不想做一個拋棄舊愛的“壞人”。更多的是自私地只想玩弄你感情的人,平時將你晾於一邊,寂寞時他可以找你,可如果你找他,卻嫌你煩的男人。
有很多朋友會覺得一次正式的分手,是可以了卻自己的牽掛,可以無顧忌地去重新愛過,以免不明不白地腳踏兩只船,甚至害怕“前”男友指責自己:我們還沒分手,你怎可以開始。對於這樣無理地取鬧,自己大可以反駁:當我們感情不在時,我們就已經分手。
分手,不一定非得說“再見”,分手宴更可以忽略,既然感情已不在,何必在最後還假惺惺地來什麼善始善終呢?我與你再無瓜葛,這就足夠,你不必對我說,我的好,也不必違心地贊美,再好、再美,終究你不愛,知道這一點,女性朋友們,你們還要執著那兩個字嗎?還要執著正式或非正式嗎?
不管怎樣,還是希望所有的朋友都能好好珍惜自己的感情,分手,永遠沒有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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