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表白時被人拒絕與失戀哪個更讓人難以接受?這個因為而異吧,這裡就這兩者做一個分析。
被拒絕不能說是失戀,因為失戀的前提是戀愛關係的存在,事實上,被拒絕比失戀更讓人痛苦。
失戀,簡單地講就是失去戀愛關係,本身包含了三種情況:在自己不願意的情況下被動失戀,雙方達成一致認識的失戀和在對方不願意的情況下的主動失戀(必須是個人意志自由下的自願,排除外界的壓力,比如父母的壓力等),狹隘地講,失戀應該只指在自己不願意的情況下的被動失戀。
在自己不願意的情況下被動失戀著實是一件十分讓人痛苦的事情,俗話說,感情是培養出來的,我還是非常讚這種說法的,在戀愛關係確立以後,彼此之間的感情會極速地加深,一方會深深地愛戀著對方,並且產生一定的依賴(主要指心理上的依賴)。當然,到達一定階段的時候,就可能發生分歧,一方會依然如故地愛戀著對方,從而發現對方更加的完美,但另一方則可能厭倦了,或者發現了對方的缺點,厭倦與缺點相互推進,最後不願意在維持彼此的戀愛關係,於是提出了分手。還深深地愛著對方的人,怎麼願意分手呢,怎麼願意失去自己的最愛呢?但是,戀愛就是這樣,它不能發生在一個人的身上,所以,只有被迫失去自己的最愛。你應該明白,一個人失去自己的最愛將是一件多麼痛苦的事情,對待其他的財物是這樣,對待心愛的人更是這樣。
所以,這對於他們來講是十分殘酷的,是十分難於接受的。一個心理狀態好的人可能較為容易調整過來,但是,對於那種「死腦筋」來說,這是無法接受的,他們會陷入癲狂狀態,走向極端的就是「已死明志」了。這也就是我們所見到的因失戀而尋死的情況,也只有在這種情況的失戀下,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對於雙方達成一致認識的失戀和在對方不願意的情況下主動失戀這兩種情況就完全和前一種情況不一樣了,總的來說就是主動與被動的區別。這兩種情況都表明自己並不願意再繼續現存的戀愛關係,所以,失戀對於他們來講是一種解脫,可以從新獲得自由,可以從新去追求新的、真正的愛情。
雙方達成一致認識的失戀,雙方都認識到繼續彼此的戀愛關係已經沒有什麼價值了,繼續彼此的戀愛關係已經沒有什麼意義,反而對雙方都不好,於是好合好散,以後可能還可以成為朋友。在對方不願意的情況下主動失戀,你以為這會帶來任何的痛苦嗎,我更願意相信這將帶來歡樂,不過,這對於對方來講,就是十分殘酷的了。 , GetJetso.com -著數網..
自己不願意的情況下被動失戀和在對方不願意的情況下的主動失戀正好是相對的情況,其實歸結起來就是主動的失戀基本是不會帶來痛苦的,只有被動的失戀才會帶來痛苦。
即便是被動的失戀,或許我們也可以抱有這樣的觀點:第一種,雖然現在失戀了,但是我曾經擁有過,「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這不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嗎?第二種,從卑劣的思想去看待,正所謂「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失戀,不正好給人以另尋新歡的機會嗎,又有什麼好悲哀的呢?
被拒絕,指爭取戀愛關係被拒絕,我們通常會說「表白被拒絕」,其實「表白」不僅僅是向對方表明自己愛慕、喜歡或者是愛著對方,而是表達自己希望對方能夠成為自己伴侶的願望,或者說希望與對方確立戀愛關係的願望。我們還應該在被拒絕前面加上一個前提,也就是這種「變白」應該是建立在自己對對方的真情實意上,否則,談被拒絕也就毫無意義了。 , GetJetso.com 飲食優惠..
被拒絕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初次被拒絕和非初次被拒絕。初次被拒絕,就是自己第一次向別人表白就遭受拒絕,在人們情竇初開的時光裡,或許會對不止一個人產生好感,但是,人們往往不會輕易地向對方表白,第一次表白是需要莫大的勇氣的,而這種勇氣的來源正是對對方真正的愛。這種愛是比較單純而美好的,就是愛而不是其他什麼,保有一種原始狀態的理想性愛情嚮往。大家完全可以很輕易地想到,在這種情況下被拒絕將會造成怎樣的傷害,帶來怎樣的痛苦,所以我沒必要在累述。
非第一次拒絕可能造成兩種情況:「反正又不是沒有被拒絕過,被拒絕都成了家常便飯了,無所謂啦」和「為什麼我每次都被拒絕呢?難道我真的有那麼差嗎?我真的一無是處?」!
如果能抱有第一種想法,在某種程度上是好的,至少在不會帶來多大的痛苦,可以坦然處之。如果抱有第二種想法,可能具有某種危險了,自己提出的那幾個疑問自己回一一地回答,但是,答案是「我真的很差勁,我真的一無是處」。對愛情的失敗導致對自己的否定,對自己的否定導致對愛情的懼憚,甚至對生活失去信心和希望。當然,也可能帶來一種好的結果,那就是自己能夠客觀地分析自己,自己確實存在著某些不足,至少在愛情上,然後慢慢改進,最後遇到自己的真愛。 , GetJetso.com -股票討論..
只是,人生要拒絕對少人人,要被多少人拒絕,又要經歷多少次戀愛、失戀,才能找到真正能陪伴自己一生的愛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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