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管理局發出公平使用政策指引,電訊商向客戶提供流動及固網寬頻無限用量計劃,不得施加任何限制,若果供應商單方面更改現有計劃,要事前通知客戶,新指引會在下月13日開始生效。
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服務供應商行使公平使用政策時,需要確保顧客在公平及合理之下享用服務,不會影響其他用戶,以及保障網絡的安全性。
電訊管理局總監利敏貞表示,電訊商一般針對最高用量的客戶實施限制,約是整體客戶的百分之5。若果發現有欺詐的投訴,一定會作出調查,早前有電訊商在短期內單方面更改公平使用政策的原則,被罰款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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