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肺復甦中,我們稱小於1歲者為嬰兒,1-8歲者為兒童,對這些患者須採取特殊的急救方法。8歲以上的兒童則採用與成人相同的心肺復甦法。
操作要領
1.兒童心肺復甦法開始同成人一樣先判定意識是否消失。然後判定呼吸是否停止,搶救者看不見患孩胸腹抬起,感覺不到或聽不到呼氣時的氣流聲,,應立即打開氣道,馬上進行呼吸急救。搶救者的嘴必須將嬰兒的口及鼻一起蓋嚴;如病人為兒童就像對成人一樣,捏住鼻子,套住嘴進行人工呼吸。吹氣時先迅速連續的呼氣兩口,以便打開阻塞的氣道和小的肺泡,避免肺臟回縮。吹氣的力量以胸郭上升為度,人工呼吸的頻率,嬰兒為每分鐘20次;兒童為每分鐘15次。
2.一旦打開了氣道和進行了兩次吹氣後,就必須檢查脈搏。對嬰兒,一般檢查肱動脈,它位於上臂內側,肘與肩的中點。嬰兒胸外按摩的部位在胸骨中部,兩乳頭之間的連線上,兒童的按摩部位較嬰兒為低,成人則更低。
3.嬰兒用中、食兩個指頭進行按摩,胸骨下陷深度為1.5- 2.5釐米;每分鐘100次。對兒童用一隻手掌根,下陷深度為2.5-4.0釐米;每分鐘80次。
注意事項
1.不管嬰兒或兒童,心臟按摩與人工呼吸的經率均為5:1。
2.經搶救後呼吸恢復,立即去醫院繼續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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