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識風水、能驅魔的中年無業遊民,見女友15歲讀初中的胞妹久病不退燒,疑「唔熟唔食」她上床,妖言指胞妹鬼上身,遂幫她一把跟她性交驅魔退燒,免她燒壞腦。六年之間,「神棍」不斷以「補氣」、「過氣」為借口要求歡好,到了她變成大學生,仍不放過她,甚至為了繼續滿足慾望,恐嚇若她停止跟他歡好便會家破人亡:「睇吓你阿媽點俾鬼仔搞死,你家姐點樣跳樓死,你自己30歲前生cancer死!」記者:楊家樂
這宗驅魔淫案昨日開始在區院上演,報稱「副業是風水師」、現年43歲被告阮毓健,就是涉案懷疑神棍,他否認七項以虛假藉口促致非法性行為罪。他牽涉這案,多得在01年任職地盤司機時,認識了比他年小14歲的女工Y小姐,Y小姐,亦即案中受害人X的胞姊。被告和Y隨即相戀,不久便失業,一直賦閒在家,間接促成這宗案件。
稱吞精「封身」免被鬼纏
X昨日以受害人身份,哭訴這段維持了六年的經歷。她說,04年8月,被告得知她發燒了個多月也不退燒,便聲稱拜「修羅神」作法可幫助她醫病。由於X和Y均曾聽聞被告識驅邪治鬼,故接受讓他「治療」。同年9月某日,被告到X一家的公屋單位,當時屋內只得他與X兩人。被告叫X先以熱水洗澡至全身通紅,再赤裸伏在椅上,然後用手指按著她背部,口中念念有詞,並焚燒黃紙。
但被告作完一輪法後停手,聲言:「你個情況好嚴重,要試啲另類少少嘅。」又指X病重,全因她的前男友鬼上身,跟X性交時「有啲神怪嘢」去了她的身體。被告便順勢帶X入房,跟着用手指插她的陰道,要從她的子宮驅鬼,但後來改口說X要與人性交才可將問題根治。
X原想致電當時的男友求助,但遭被告阻止,指其男友無相關知識。「佢話唔想害死人哋個仔,話我幫你啦!」被告跟着叫她一邊唸符上經文,一邊與他性交,當時被告有戴上安全套。
其後被告又指X曾和男友口交,「污糟嘢有留喺口中」,遂脫下安全套在她口中射精,更要她吞精,這可幫她「封身」免她受鬼魂纏擾。被告又指X被鬼吸氣,體質越來越虛弱,隨時會「燒壞腦」至身亡,故必須繼續與他性交「過氣」。
由9月開始至12月,被告幾乎每天也接X放學回家,然後跟她性交,但若X的胞姊或母親休假的日子則會小休,故X的家人對性交驅鬼一事並不知情。
被告指他倆是前世夫妻,後來X身心俱無法,被告才同意改為每周行房一次。被告可謂「盡心盡力」,當X月經來潮時,仍堅持繼續做愛,並且拒用安全套,以免X「吸唔到氣,影響效力」。
指被前男友在肛門落降頭
除了性交,被告更曾跟X肛交約10次,理由是她被前男友在肛門落降頭。「佢話要封實佢唔俾鬼搞,否則會屙蟲」X憶述。07年某次X返暑期工時,突然「癩屎」,遂求被告停止跟她肛交,詎料被告回應:「我近來賭親馬都輸,運氣好差,如果唔係幫你,我都唔會做。」
被告曾揚言會努力幫X入大學前驅走鬼魂,但在她升上大學時,又改口謂「要多兩年時間」。09年8月,被告帶她視察大學迎新營地點,指該處偏僻「好猛」,遂在入營前一晚,帶她到九龍塘歌朗妮酒店開房補氣。
X指被告脾氣差,每對她有不滿便出言恐嚇。由於X怕被告真的會傷害母親及與胞姊分手,故一直不敢反抗。直至去年1月,X決定不再理會被告,惟被告揚言:「要喺你身上拎返放喺你身上、保護你嘅嘢。」X同意在同月28日與被告最後一次性交,並於三日後向父母及胞姊表白。一家人商量後報警求助,結束近六年的變態關係。
X承認曾在最後一次性交時咬過被告的胸口,因當時「好嬲好辛苦」。X亦承認有次曾與被告拍下即影即有合照,更親筆寫上「我愛你﹗老婆」。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493/11
被告發送給受害人的部份短訊
2010-1-3017:19
你乖啲啦好無呀唔好再傷害你身邊嘅人唔好再害死人喇
2010-1-3019:07
六年以來我哋過咗無數嘅難關一切都係得來不易
2010-1-3113:37
我話你知就算所有人都知道我都會收番你嘅嘢
驅鬼治病騙案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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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