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是個地地道道的莊稼漢,雖然大字不識一個,可他的腦袋瓜特靈,能說會道。
田地分到戶以後,他看到有些人做起了生意,於是,也借錢開了一個小店,小店的生意可紅火,幾年下來,手裡存了一筆錢。
老胡為了擴大店面,他和妻子決定整改房子,將店面從堂屋搬到自己的房間,一室二用。這樣做就要寫個招牌,告訴別人,大門不能走,只能走大門的旁邊門。
他不想找別人寫這招牌,因為自己的大兒子讀過兩年書,就由他來完成這個任務。
他拿來一張紅紙,一直毛筆,一瓶墨汁,放在飯桌上,讓兒子寫一張告示。
兒子問他:「爸,寫些什麼呀?」
「你就寫:『前門不通,改入側門!』八個大字就行了。」
兒子記不起「前」、「同」、和「側」怎麼寫,靈機一動,這不是做作業,就用同音字代替,拿起筆就寫好了告示。
廣告貼出後,第一個顧客看了廣告,走進門,笑著說:「張大伯,我知道掙錢的門路各不相同,有人掙錢快,掙得多,有人掙得慢,掙得少。您是不是嫌做小生意掙錢太慢了,少了,決定不開店了,現在應該入賊門了,還是想讓來您這兒做生意的顧客,應該入賊門?我有點弄不明白、」
「你小子怎麼能開這樣的玩笑?大伯喜歡開店,既方便了別人,又為自己掙了錢,多好的事。大伯的腦袋沒有出問題,絕不會入賊門,更不會讓顧客入賊門的。」
「我可放心了,那您的大門外的告示寫的是:錢門不同,該走賊門!」
「如果你不是在開玩笑的話,就是我家的告示寫錯了?我的兒子怎麼能將:『前門不通,改走側門』寫成了『錢門不同,該走賊門』了呢?大伯想請你給我寫一張告示,行嗎?」
對方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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