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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而發] 12歲女仔學人做雞真係世風日下

11歲女送裸照遭宅男恐嚇網上認識屢商賣淫從沒見面
自認「宅男」的34歲技工,2008年在網上聊天室認識11歲女童後,獲女童送上裸照,後來因為知道對方「等錢使」,技工乘人之危提出性交要求,兩人大膽在網上議價,但女童多次「臨陣退縮」,但同意賣裸照以作補償,二人從沒見面,亦從未有錢銀交易,結果女童先後送上64張裸照,事件直至裸照出現於高登網站始被揭發。中三畢業先後任職外賣、跟車工人及煤氣安裝技工的被告黃兆康(34歲),昨在區院承認促使未滿16歲人士製作色情物品、煽惑16歲以下人士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刑事恐嚇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共10項罪名。法官希望先領取被告背景及心理報告了解,將案押至9月7日判刑。
女童稱網上生意失敗急需800元
辯方大律師透露,被告無精神問題,惟因成長過程中較少接觸人,直指被告是「宅男」,因在網上遇上11歲事主才會犯案。

控方透露,08年8月,當時11歲的事主X透過MSN認識被告,後來兩人觸及性話題,X在被告要求下將自己的相片傳給對方,但被告要求獲得更多相,X遂將兩張顯示自己私處的照片傳給他。至9月14日,X在MSN透露,其網上隱形眼鏡生意失敗欠債,急需800元,被告即表示若X跟他性交,他可給予800元,X同意,但要求被告戴安全套,經商議後兩人同意肉金加至1000元。

X未有在約定日期赴約,只表示願意以裸照代替。後來被告再提出性交要求,約定於同月17日見面性交,但因為被告怕在街上被警方盤問,不願接X到寓所,X再「縮沙」折返,但兩人再在網上繼續就性交議價。

相約性交屢縮沙裸照代替
X一度提出1500元可性交4次、1300元3次、1000元2次等;被告則提出每星期性交1次,按月付款,X對此表示同意,但X從沒跟被告見面,只用各種藉口推搪。

被告又曾同意以1000元買下X的裸照,但最終沒有付款,卻以將裸照上載互聯網威脅X,要求X給予更多裸照,X按要求照做。

高登現X裸照揭發
同年10月,X發現自己一張非色情照片被上載到一個網站,自此經常收到要求免費性交的電郵,X曾質問被告,被告承認上載其照片,但拒絕刪除。翌月,X的同學在高登討論區一個題為「12歲女仔學人做雞」的討論內,發現X的裸照,警方後來接到報案,追查近1年後,在09年11月拘捕被告,並在其電腦搜出64張X的色情照片。

【案件編號﹕DCCC523/11】
http://news.hk.msn.com/local/article.aspx?cp-documentid=539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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