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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文章] EX,過去式。

誰也不想成為最愛的EX。

EX,過去式。

然而驀然回首,你頓悟,
最愛的,往往變成EX;
而往後那位最適合的,也就順理成章成為今後的最愛。

也許「最愛」這詞根本只出現在虛無。
「我的最愛」,也有很多很多。
鍾意就keep,唔鍾意就delete。
這種「最愛」,毫無意義。

「最難忘」就是「最愛」?未必。
「最難忘」也許只是最刻骨銘心的一次——
不痛,何來刻骨何來銘心難忘?

我們就是不甘於平淡乏味,縱使,平淡就是幸福。

當我們明白了平淡就是幸福,至少,
我們的心境已不再年輕。
多少個「那誰」,是一個個年代久遠的故事,
而眼前,才最真實。

過去的EX1、EX2、EX3、EX4、EX5...
偶爾像被剪碎的黑白電影,成為你斷片的前塵。
盡管初戀是如此難忘也如此淒酸;
盡管曾一時三刻情感上無法全盤將「EX」身份過渡至「朋友」,
而提起有關他的事時總強調「我的EX」卻暗藏著心底的刺痛;
盡管你跟他在一起的原因是給自己一個失戀後不再對愛戀認真的訓練...
每一個EX,也在你身上遺下了一道或深或淺的刻痕。

而也許,時間讓你再也無法辨認誰刻哪道刻痕。
即使,你跟那誰曾經身心相親,又或是身心皆疏。
若果重遇,深刻的會變陌生,蜻蜓點水的更是去過無痕。
曾痛的不再痛,但眼神交接一刻,心會癢,搔不到癢處的癢。
只能,任由忐忑消失在與身邊那位「現在式的最愛」的嬉鬧聲中。

畢竟,深愛過。

「所以,別要讓我成為你的EX喔!」我眨著笑眼說。
坐在對面的你,先是錯愕的瞪大眼睛呆了呆,
然後,你咧嘴而笑。
「沒有啊,我找其他美女去——」
「別傻了,你的no就是yes。」
「......總是拆穿我。」
「你是我的現在將來進行式。」在你耳邊輕聲道。
我頑皮一笑,你也就沒我辦法,跟著笑了。

從今以後,不再執著成為無意義的「最愛」,
而是,成為惟一你希望我陪你走下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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