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須生常談的理論是:被愛比愛人幸福。
真的是這樣嗎?我不覺得。
假定你不愛那個人,被他所愛又有什麼幸福可言?除非你這個人對感情曾經沒有哀求,只需求有一個人對你好,對你千依百順。
被愛和愛人同樣痛苦。
被一個自己不愛的人所愛,有時是痛苦的。你不愛他,但是,你愛的那個人不愛你,你只好留在這個你不愛的人身邊。他願意為你做任何事,你以至能
夠罵他、打他。你更能夠自豪地說:「我不愛你!」你想哭的時分,能夠借他懷抱一用。你需求讚譽的時分,他絕對不會吝嗇。你淒然問他:「你
為什麼要對我這樣好?」他也沒法回答。
這個時分,你會感到幸福嗎?仍是你會痛苦?
被自己不愛的人所愛,你起初或許會有點由由然,日子久了,你開端懼怕自己只能得到他。豈非你不配找到一個不愛的人嗎?為什麼上天把他分配給他嗎?他很好,可是,他愈對你好,你愈不快樂。你想他走,又怕他走。你唯有騙自己,被愛比愛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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