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會已完成討論《取消使用登船和離船設施費用》行政法規。根據法規,澳門特區政府將取消向海路乘客徵收19澳門元離境稅。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介紹說,有關稅項由90年代開始徵收,稅收已附加於往來澳門與外地的船票票價內。近年來澳門經濟持續發展,政府財政收入不斷增加,特區政府認為有條件取消有關稅項,以增加旅客來澳門旅遊消費的吸引力。
據了解,澳門特區政府2010年有關稅項收益為1.83億澳門元。
該行政法規自公佈後30天生效。預計最快9月初起,往來澳門與外地的船票,將毋須繳付19澳門元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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