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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半支煙之明年今日

序︰我們都無可避免的長大,無可避免的去面對那些現實,在現實面前,我們脆弱的像手刀前的木板。

2003年10月31日,明天周末。他搖搖晃晃的回到宿舍,關上房門,熄了燈,將手中捏扁的易拉罐扔進廢紙簍。又打開一罐啤酒,打開煙盒,就著顯示器的微亮看見還剩三支煙。他懶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抽出一根煙叼在唇間,摸出打火機用手遮在臉側,擋住了窗戶吹進來的風,低頭打燃火機,從嘴唇的縫隙里噴出一口淡淡的青色煙霧。那時候打火機的火苗正好照在他的臉上,他遮面的手中似乎籠著一個溫暖的火球。抽煙的時候,咬煙的習慣讓他臉上拉出了一些生硬的線條,似笑非笑的神情忽然浮現,有一點詭異。

打開winamp,陳奕迅的《十年》,很純的情歌。他喜歡听歌,但並不刻意要听什麼音樂,事實上他並不介意抽煙的時候到底是听純情的校園民謠或是听MC HOTGOG的粗口RAP。只是有時候抽煙的時候,他會想一些平時不願意或者沒有時間去想的事情。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于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煙霧繚繞中,仿佛又看見那個扎著麻花辮的女孩,很好看的笑容。那天,灰塵進了她的眼楮,低下頭揉眼楮的那個瞬間,仿佛還在眼前。竟一轉眼就十年了,從沒有想過會走到今天。

(“你說我們現在算什麼呢?”
“你說呢?”
“也許我們需要談一下了。”
“是的,我們需要好好談一下了。在我走之前,不要想我噢,反正就去一年啦∼”)

一支煙吸完,又掏出一支點燃,“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

愛了她那麼多年,忽然覺得原來她根本就不在乎自己。如果只有一個人,那算是愛情嗎?一年,硬是不給她一個電話,不給她一封信,連QQ上也把她刪除了。而她,竟然也不與自己聯系,她真的不在乎自己。慢慢的,覺得自己已經忘了她,覺得不愛她的日子那麼幸福。甚至能在她生日的時候給她一個電話,扮演著普通朋友的角色,心平氣和的給她一個淡淡的“生日快樂”。

但是真的就忘了嗎?那個午夜喝醉的年青人,不記得回宿舍的路,醉的拿不起電話,嘴里唯一念的出的是那個一年沒有撥過的電話號碼。終于,宿舍的兄弟看不過去,替他撥了那個號碼,當話筒里傳來那個遙遠卻熟悉的聲音,這個自以為堅強的家伙,幾乎忍不住流下了眼淚。所有的防備,都在她那句“其實你想錯了,是你不了解我”面前崩潰。

(“你為什麼這麼喜歡我?”
“喜歡這東西沒什麼道理的。你以為我想喜歡你呀!”)

掉落在地上的煙頭閃著暗紅的火光,只剩最後一支了。抽出,點燃,將空的煙盒丟進廢紙簍,深吸一口,熟悉的感覺。音箱里又是一首熟悉的歌曲,陳奕迅的《明年今日》,其實就是《十年》的粵語版。

“在有生的瞬間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運氣,到這日才發現,曾呼吸那空氣。”遇見她真是一種運氣,雖然很多痛苦,卻也有那麼多小小的幸福,生日時她送給自己的十字繡,QQ上的吵嘴,那麼多逗笑的短信,一切一切,都讓年輕的生命多了不少亮點,這麼多的種種,就這樣再也沒有了嗎?

“明年今日,別要再失眠,床褥已改變,如果有幸會面,或在同伴新婚的盛宴,惶惶的等待你出現。”她就這麼離開了?心里一陣陣發痛,原來所謂心痛,就真的是心在痛。

本來,想了很多,留下,還是去她那里,很難決定,想了幾天,幾乎不能入睡。留下無論工作或者考研,都會簡單很多,看得見的捷徑;去她的城市,雖然無數人削尖了腦袋往里鑽,可是自己並不喜歡那個城市,除了她,那個城市對自己沒有任何意義。就算去了又如何,都不是小孩子了,早就已經明白愛情不是全部,現實的差距放在面前,一無所有的自己根本沒有能力去承擔這份愛情,這份所謂的愛情。可是如今,卻已經完全沒有了意義。

(“我不能肯定說你來我們就永遠在一起,但如果你留下,那我們絕對沒有可能。”)

想的太多,忘了手中的煙,竟然燃了一半自己熄滅了。自嘲的笑笑,這破學校真不是東西,連煙都賣假的。重新點燃那半支煙,在黑暗里忽明忽暗的閃著一點亮光。原本靜靜的躺在旁邊的書桌上手機忽然響起來。拿起來,醉眼朦朧看見居然是那個號碼。

“婷婷,真的是你。我知道你不會離開我的!”聲音中竟然有了哭腔。
“你又喝酒了。你答應過我的不再喝酒的。你還抽煙!”
“婷婷,我知道你會回來的。你要離開我你一定會告訴我的,你說話啊!”
……

他睡著了,趴在桌上。半支煙從指尖落下。掉在地上的一張報紙上。微亮的火光照著報紙上的標題︰“2003年10月28日,北京開往香港的班機墜毀,無人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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