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愛一個人,你會太在乎他/她會跟誰在一同,心裡能否有你,你的眼球會由於老跟著他/她而顯得迷茫,會朝思暮想,患得患失;
太愛一個人,你會在想到要見到他/她時而神經兮兮的翹首以待,當他/她離去時有帳然若失;
太愛一個人,你會剛說再見卻又心生懷念;
太愛一個人,你會由於他/她的溫柔而滿懷甘美,更會由於他/她的冷漠而悶悶不樂.
太愛一個人,會被他/她牽著鼻子走,如被魔仗點中,完完整全不能自己。從此,你沒有了自己的思想,沒有了自己的喜怒哀樂,你以他/她為中心,跟著他/她在一同時,你就是整個世界;不跟他/她在一同時,世界就是他/她。
太愛一個人,會無準繩地忍耐他/她,慢慢地他/她習氣於這種縱容,忽視你為他/她的付出,以至會覺得你很煩,太沒個性,以至開端輕視,怠慢,不尊重你……
太愛一個人,你無異於一支蠟燭,苟且偷生地熄滅,只為求得一時的光與熱。待蠟燭燃盡,你什麼都沒有了。而對方只是一個手電筒,他/她能夠不時放入新電池,永遠堅持生機。
太愛一個人,他/她會習氣你對他/她的好,而忘了自己也應該付出,忘了你也一樣需求得到同等的報答――他/她完整被你寵壞了。不要以為你愛對方十分他/她也會愛你十分,愛是不講道理的,所以很多時分,愛也是不對等的。
不要愛一個人愛的渾然忘卻自我。那樣全身心的愛只應出往常小說裡,這個社會越來越不歡送不顧一切的愛。給他/她呼吸的空間,也給自己留個餘地――自掘墳墓的愛情,正在中止時固然讓人覺得壯美,但若他/她成為過去式時,你如何收拾拿一地的狼籍?投入那麼多,你能否面對那繁重的損失?
所以,愛一個人不要愛到十分,八分曾經足夠了。剩下的兩分,用來愛自己。
愛是毒藥,說,容易,做到,很難。
假如你做不到,那至少就不要太過火的愛,世上一切的事都不能超越他/她額定的範圍,適可而止就能夠了,風雨由天,聚散隨緣,距離也是一種美,愛自己多一點,你的生命留給自己作主,不要老是忘不了在你生命中呈現過的人,其實他/她們都是過客,只需善待自己,你才會快樂,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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