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從失戀的痛苦中恢復過來,只需一個辦法,那就是學習去接受事實。事實是:這一段情曾經由去了。
不管這個人有多麼好或壞,不管那些日子多麼快樂,往常曾經由去了。只需接受這個事實,你才能夠遺忘一個你應該遺忘的人。
有些人看來很明智,他會在失戀後不停剖析自己為什麼會失戀,又努力想和分手的情人再做朋友。他自認為曾經恢復了,實在,他做那麼多的事情,只是沒法接受愛情曾經消逝了。
當我們還去拯救,還去苦纏,還去找藉口,那隻是我們不肯招認對方曾經不愛我們。
有些人無法振作起來,一天比一天憔悴。他捉住身邊幾個朋友不放,他們是他的救生圈。不管朋友怎樣勸他,他只會重複地說統一句話:“但是我真的很愛他!我沒辦法把他遺忘。”
你有辦法的,只是你不願意。你懼怕當你遺忘他,他也會遺忘你。什麼事情都會成為過去,我們是這樣活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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