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
突然有種想法,
我就不相信我和他的愛存在過,
可能是事隔太久,記憶感覺都沒了,
但不至於這個完全斷片的地步。
我不甘心,於是開始尋找那個當時特定為記下我們的戀愛事而開的xanga。
難題一:我想不起那用戶名。
撞了十多次,心急如焚,還是毫無頭緒。
我嘗試打入關鍵字,每個搜索結果仔細看。
難題二:我輸入的關鍵字太廣泛,出了五百多頁的結果。
我由第一頁不厭其煩的禁到二百多頁,
回到一零年二月。
最終......找不到。
很不服,起底這麼容易,找區區一個xanga卻遍尋不獲!
再接再厲,我穿插起十多個朋友的xg的朋友列中,
希望當時自己有add他們,可以看到自己的用戶名。
失敗告終。
帶著一肚不甘心的氣躺在床上,
望著夜空,心思靜下來,突然放鬆下來。
然後開始想東西...
原來有些過去注定要忘記,
有些人注定是以過客的身份輕輕走進你生命,
然後無聲稍稍地離開,連記憶也帶走。(其實是自己忘記了)
可以這麼容易忘記得一乾二淨,
不代表沒有愛過。
我相信,記下每段往事時,每按一下鍵盤都是帶微笑的,
字裹行間都滲透著幸福。
既然這麼快樂過,為何不牢牢記住?
其實,有些美好回憶,當下快樂過就好,
因為倒帶想起時,未必再美好...
比如情人送你戒指那刻,整顆心被那小小銀圈溶掉,樂不可支;
分手後,這份禮物對你的意義,只是他違背諾言的證據,
戒指背後的承諾隨他一併離開。
一份本來讓你窩心的禮物,成為最痛的「紀念品」。
(我突然想起五月天的歌..)
這樣想,讓自己好過了點,
可能天意吧,刻意不讓我找回,
不想我記回那段日子然後默默傷心一遍,縱然它是美好的。
人家或許已經遺忘了我,
我還死賴要找回我倆的回憶作甚!
好笨!不過這晚的尋找回憶行動,
讓我知道,在心深處,我還沒有放下這個已消失在我生活的人。
真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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