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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學堂] 不要把[愛]變成[礙]!

愛與關懷的心理基本需求是每個人都必須被滿足的,所以〝愛〞孩子是理所當然,但太多的父母由於認知偏差,把〝愛〞孩子的想法與做法變成了〝礙〞孩子,造成親子間各種對立與衝突。父母要如何去〝愛〞孩子呢?

一、愛的真諦

1.愛是正向的表達方式,會令對方感到關懷與舒適。所以「正向表達與積極聆聽」是絕對必要的。愛必須積極主動,不能根據以往的經驗與想法,以一時的表現而給予「負向批判、挑剔」。必須不斷地為孩子累積正面情緒與成就感,才能在人生路途上充滿勇氣。

2.愛是一種能力,必須不斷地培養。

二、愛的品質與層次

1.無條件的「正」「負」向愛:

正向愛--任何情況下,都讓孩子感受到愛,孩子的自我價值才能肯定,真正地由內心產生自尊與自重。

負向愛--任何情況下,都讓孩子覺得被冷漠、忽視,孩子很容易覺得自己不被珍惜、沒有成就感。

2.有條件的「正」「負」向愛:

正向愛--當孩子表現令父母滿意時,應給予精神或實質上的讚美與鼓勵。但這種方式的愛比較無法於內心中產生自我肯定與成就感。

負向愛--因為期待孩子能更好,所以當孩子未能達到理想時則給予指責、挑剔、臉色、批判等。這種方式會讓孩子尋求逃避、自我放棄、變相尋求過度刺激、不斷與家人衝突或表現出仇恨行為。

三、愛必須要讓對方感受得到

1.主動發掘對方的優點,給予機會充分表現,建立內心的自尊與成就感。讓對方瞭解人生是一輩子的學習,隨時都要讓自己有成長的空間,累積小成功才能變成大成就。

2.不能將愛當成裝飾品

(1)改變「愛之深、責之切」的錯誤觀念。

(2)不要求孩子服從及達成自己個人主觀的期待。

(3)在生活中要建立對話、分享與親密感。

(4)要能出自內心真誠地接納、並能積極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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