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在外國讀書,兩年前她歸來香港度假的時分熟悉了一個男孩子。她和他有良多美好的回憶。只是,他後來又愛上了另一個女孩子。雖然提出分手的是她,傷得最深的也是她。
今年暑假,她又歸來香港。不歸來還好,重踏這片土地,她天天都盼望自己能在路上遇到他。只需遠遠看到一個好像他的人,她便整個人呆住了。看分明不是他之後,她又失望得沒法形容。
到她分開的那一天,她還沒有在路上碰見過他。她終於明白,她和他的緣分曾經盡了。兩個緣盡的人,是不會再在路上重遇的。
當飛機分開赤躐角機場,她也通知自己,要把這個人遺忘。他不愛你,你多麼愛他也是徒然的。
對她來說,沒有重遇他,或許是一種命運運限。
一旦重遇,她又要花一段時間才能夠把他遺忘。一旦重遇,她會認為她和他之間的緣分還未了,還有重聚的可能。
要趕上一個人,好像很艱難,也好像很輕易。當天能夠相遇,是因為愛情召喚你們。今天沒有趕上,是因為愛情曾經消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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