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不僅在生前有許多奇特的經歷,而且在死後還有更令人難以置信的遭遇:她的遺體在長達76年的時間裡,先後三次殮入同一口棺內。
第一次入棺。光緒三十四年(1908)十月二十二日未正三刻,慈禧走完了她74年的人生路程,撒手人寰。當天下午4時30分,掌儀司首領太監用鵝黃吉祥轎將慈禧的遺體從西苑儀鑾殿抬出,5時15分到皇極殿,放在回床上。第二天上午8時5分,在隆裕皇太后和瑾妃的敬視下,將慈禧的遺體殮入了棺內。宣統元年(1909)十月初四日巳時,慈禧的梓宮葬入菩陀峪定東陵地宮。
第二次入棺。慈禧死後20年,即1928年7月4日至10日。軍閥孫殿英盜掘了乾隆帝的裕陵和慈禧陵,毀棺拋尸,掠走了全部隨葬珍寶。慈禧遺體被拋出棺外,嘴裡的寶珠被摳走,上衣也被扒光了,下體僅剩一條內褲。盜案發生後,溥儀派載澤、耆齡、寶熙、陳毅等人到東陵進行了重新安葬。載澤等人鑽進地宮,見慈禧遺體趴在槨蓋上,頭朝北,腳朝南,左手反搭在後背上。在地宮裡已暴屍40多天,遺體上出現了許多斑點和白毛。載澤等人見內棺尚完好,可以繼續使用,於是命旗婦用一塊黃綢子將慈禧遺體蓋上,將一件黃緞褥鋪在遺體一側,然後慢慢翻轉屍身,正好將遺體仰臥到黃緞褥上。只見慈禧面色灰白,兩眼深陷無珠,顴骨高隆,嘴唇有傷痕。眾人幫扶著,用如意板將慈禧遺體抬入棺內。如意板未撤出。遺體上蓋上一件黃緞被,把從地宮裡拾到的慈禧生前剪下的指甲和掉的牙用黃綢子包好,放在被上。載澤又將當年得到的慈禧遺物——一件黃緞袍、一件坎肩蓋在被上,蓋上棺蓋,用漆封上棺口,重殮完畢。
第三次入棺。1979年2月17日,清東陵文物保管所對慈禧地宮進行了清理。因為要趕在五一節開放慈禧地宮和慈安陵地面建築,保管所領導決定將慈禧內棺留到旅遊淡季再清理。
1983年12月初,旅遊已進入淡季。保管所領導決定清理慈禧內棺。12月6日,包清理小組打開棺蓋後,看到一件黃緞大被把棺內蓋得嚴嚴實實,被上蓋著兩件衣服。很顯然,這是1928年載澤等人重殮時的原狀,55年來一直沒人動過。保管所領導當即決定立即蓋上棺蓋,封閉地宮,迅速向上級匯報。1984年1月4日,國家文物局派來了幾名專家,與清東陵文物保管所組成了一個清理慈禧內棺10人小組,負責清理慈禧遺體和棺內遺物。第二天,清理小組依次揭取了被上的兩件衣服,發現了包著慈禧指甲和牙齒的小黃包。當將黃緞被捲走後,慈禧的遺骸呈現在眼前,臉部及上身用黃綢包裹著,下身穿著褲子,褲子上繡滿了“壽”字,一隻腳上穿著襪子。遺體仰身直臥著,頭微微左偏,右手放在腹部,左臂自然地垂於身體左側,兩眼深陷成洞,腰間扎著一條絲帶。遺體是完整一體,全長153厘米。清理小組用她身底下的如意板將遺體從棺中抬出,放在地宮的地面上。在棺內噴灑了防腐消毒藥液後,又將慈禧的遺體抬入棺內。這是她死後第三次被抬入這口棺中。然後將被、小黃包及兩件衣服完全按原次序、原位置放回。一切都恢復了原狀後,又往棺內噴灑了一遍藥液,蓋上棺蓋,封好棺蓋口,木工們將殘破的外槨修好後,套在了棺外。如今,慈禧的遺體仍完整地躺在棺內,保留著1928年重殮時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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