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瑪.格利希1923年10月7日,出生於德國普通的農家。父母都是普通的農民。因為家境貧寒,厄瑪並沒有美好的童年,時時遭富家子弟侮辱。也就是從那時起,厄瑪發誓一定要出人頭地,然後就可以欺壓他人。
厄瑪最終成了二戰德國最美的女軍官,但真正讓她歷史留名的卻是她的殺人瘋狂行徑,她一天要殺30名猶太人,還特別擅長剝人皮,成了歷史學家口中的「納粹美女剝皮手」。
18歲那年,厄瑪投身納粹青年團。憑著美麗的外表和能力,她很快被選為納粹警衛隊的候選人,一年後正式成為納粹女警衛,並被分配到一處集中營,負責看管那裡的女囚犯。
1943年,厄瑪被晉陞為高級女警衛,掌管著3萬女囚的生殺大權。掌握生殺大權的厄瑪,立即開始了她的嗜血的生涯。最多的時候,她一個人就要殺死30名猶太人。
集中營的厄瑪
因為表現實在出色,厄瑪被調到了更可怕的奧斯威辛集中營。她不但在肉體上摧殘囚犯,而且還在精神上摺磨他們。她強迫集中營的猶太婦女裝扮成同性戀,做出各種淫穢的動作。
厄瑪經常殘忍地鞭打囚犯,挑選她看不順眼的囚犯送入毒氣室處死。一時興起,還會把自己養的幾條大惡犬牽出來,讓這些已經被餓了幾天的畜牲和囚犯「切磋武藝」,讓囚犯被惡犬給活活咬死!
個子不高的厄瑪喜歡穿著土黃色的納粹軍服,在集中營裡走來走去,看到那個囚徒不順眼,她就用配槍結束那個人的性命。每當聽到厄瑪的皮鞋聲響時,每個囚犯都是膽顫心驚,儘量把頭低的不能再低。
如果她遭上司責罵,或者遇上其他不順心的事,她就會剝下猶太囚犯的人皮,用人皮做燈罩。奧斯威辛集中營被盟軍解放後,士兵就在她集中營的臥室裡,發現三個人皮燈罩!
納粹德國戰敗後,厄瑪被押上紐倫堡審判台。1945年12月13日,厄瑪被戰後法庭處以絞刑。死時才22歲。執刑前,她平靜地走向絞刑架,一隻手臂竟然還抬起來行著納粹禮。
厄瑪至死她都沒有絲毫的後悔與愧疚,她說:「要怪就怪希特勒,怪納粹黨,我只是奉命行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