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好聚好散;況且君子絕交,口不出惡言!
有句話說:「當斷不斷,必受其亂」,明知逝去的愛,如覆水難收,卻不是每一對戀人都能在愛情走到盡頭時,不出惡言和平分手。通常不能好聚好散的主要原因有兩種,一是「不死心」,二是「不甘願」;「不死心」者的反應頂多死纏爛打或想挽回,但遇到「不甘願」的類型可就比較麻煩了,處理不好很可能會慘遭報復。該如何找個最安全的做法全身而退?以下幾個建議,不論是欲提分手者或是被要求分手的一方,都可做為參考。
<原則1>
按部就班低調離開
我們所愛的人是一個「活物」,有自己的需欲和想法,變或不變、欲去或留,有太多的可能是我們無法掌握的。當愛情變了味或走了樣,最好還是要沉住氣,切記小不忍則亂大謀,有人擔心太拐彎抹角容易歹戲拖棚,但太早掀出底牌或態度轉變太明顯都可能更讓自己脫不了身。一段感情生變有太多的因素,想分手的原因有時候真的沒辦法說清楚講明白,如果不便說出「再繼續下去只會互相折磨」,就讓彼此的依賴減少,漸漸減少約會次數和避免太多的情感互動(包括簡訊和電話),不要老是用「最近真的很忙」這類的爛理由逃避見面亂搪塞,「慢慢從對方的生命中淡出」的方式有很多,比如換個工作或是搬家都可以做為掩護。
<原則2>
話不要說得太絕
如果你不想拖拖拉拉,已吃了秤砣鐵了心,只等待時機成熟就要跟對方說再見,
我會建議你用哀兵之計。想在情場上每次都全身而退的聰明人都知道,只要把千錯萬錯都往自己身上攬,許多事情就會單純許多。說你發現自己還沒預備好,或說對方真的很好,是你自己有「感情障礙」……也許一時讓人生氣,但對方也拿你莫可奈何,就像我們不會去罵一個行動不便的人說他動作太慢一樣。千萬不要白目到斬釘截鐵地告訴他,對他已毫無感覺或跟他在一起很有壓力……,畢竟有些實話太傷人,就算所愛非人,也不需要激怒他或使人懷怨,找個委婉一點的說辭,至少讓對方覺得分手對兩個人都好,才能把分手的傷害降到最低。
<原則3>
態度要果決堅定
「三心兩意」是不能好聚好散的致命傷。大部分男人都不想當負心漢受人怨恨一輩子,所以即使心已另有所屬另結新歡,還是常把自己弄得像個癡情漢,就算想閃人,也永遠不會把話說清楚,簡單說就是不想當壞人。也許被發現劈腿後,他告訴你跟別人只是玩玩,如果受不了,你一定要走他也只能默默接受。當他把選擇權丟給你,你能堅決地說再見?一段感情少了關心又沒互動,有時比直接提分手還要折磨人。既然長痛不如短痛,不管有幾萬分不願,都請接受「他並不是真的愛你」的事實吧!別太委屈自己,試著放手,忘了他吧!
<原則4>
克服失去的恐懼
分手後痛苦的強度和持續的時間,與雙方之間的親密程度和交往時間長短有關,也和再尋找其他伴侶的難易度相關。換句話說,如果兩人愈親密、交往時間愈長,又不容易再找到其他合適的伴侶,分手後的痛苦情緒愈強,痛苦持續的時間或說恢復期也愈長;反之,則痛苦愈少,持續時間也愈短。
經常聽到女孩說:「只要能讓他留在我身邊,我什麼都願意,只希望他不要丟下我,像以前那樣照顧我、陪我。」或嚷著「沒辦法,我就是離不開他啦!」很多人難以放手也割捨不了,只因已習慣有對方在身邊,暫時無法再回到一個人的生活,怕失去對方會頓失依靠、擔心自己會一直孤孤單單,怕再也無法一個人睡,怕以後會沒有人要,這類的恐懼不知害慘了多少人。愈怕失去的人,愈容易變成感情的俘虜;與其自怨自憐緬懷甜蜜過往,不如好好面對問題,把眼光放遠。也許,真到了該放彼此一條生路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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