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卓妍(阿Sa)與鄭中基去年被本報踢爆已婚,其後兩人公開宣佈結束4年婚姻關係,對於離婚事宜,兩人過去一年絕口不提,直至昨日,鄭中基與蔡卓妍終於獲家事法庭頒佈暫准離婚令,但未見兩人及任何代表律師出庭。
一對夫婦在香港申請離婚,遞交申請離婚文件後,必須通過法庭頒佈暫准離婚令,在頒佈暫准離婚令6星期內,若然未有遇上任何人反對,雙方便可正式辦理離婚手續,而法庭昨日為兩名當事人宣讀暫准離婚令,屬象徵式程序之一。據悉,鄭中基與阿Sa都沒有爭身家或要求贍養費等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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