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只是一對平凡戀人就好了。不用鬼鬼祟祟,大大方方地牽手。
可惜,我們都是當紅的偶像,不少傳媒為了增加他們的銷售量,都不惜一切追着我們,希望拍下我們牽手的相片,令我們喘不過氣。
其實,藝人都是人,都希望擁有平凡的戀愛生活。只是,很多人為了一己利益,都不願給予我們一點兒空間。
有一位前輩曾跟我說:「藝人想交往?除非觀眾很接受這個組合,否則,一定把你煩死。」
我原本想把戀情公開,但遭到公司的阻撓。
經理人對我說:「你瘋了嗎?廣告商一定會跟我們解約,至少損失七位數字,你知道嗎?」
「我們還未嘗試……」
「你肯定你公開了,事業絲毫不受影響嗎?」我只好閉上嘴。
或者,世事有太多的無奈。成了名,但失去了自由。哪又有甚麼意義?
給我們一些空間,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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