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最低工資立法後,標準工時同受關注。職工盟調查顯示,逾半從事飲食業的受訪者,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有洗碗女工更日做16.5小時;有夫妻因工時過長,被迫將兒子交託內地父母照顧。工會計劃拉攏保安、零售等其他行業,向政府施壓盡快訂立標準工時。
「十六個半鐘係咁做,真係頂唔順」。年逾50歲的麥女士早前在灣仔一間潮州餐館做洗碗女工,朝早10時上班,凌晨約3時才下班,日薪400元,原本下午「落場」的休息時間,僱主也要她洗廁所和拖地,每周做足七天。
6%人沒有休息日
職工盟屬下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今年6月至8月,訪問374名飲食業從業員,逾五成人日做10.5至12小時或以上,6%受訪者每周沒有休息日,所屬僱主涉違反《僱傭條例》。調查顯示,超過60%受訪者跟家人缺乏溝通。其中一名任職酒樓侍應的受訪者表示,因工時過長,被迫將幼子交託給內地的父母照顧,長年分隔兩地。
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組織幹事胡穗珊說,近年不少酒樓增設下午茶時段,取消員工下午「落場」休息時間。她指出,逾80%受訪者接納每天8小時工作的標準,該會將聯同其他行業,如保安、零售等,要求特首在今年施政報告中提出訂立標準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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