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他與她分手了,為什麼呢?原因是她重拾舊愛,而他卻放手,離開這三角關係……他?哭了,他?醉了;心?傷了,心?碎了……他說過,只要她開心,他也會高興。這與以往的我有丁點兒類近……
以往的我,都會選擇放手。但卻不會裝作偉大的放手,反而是拖別的女生,刻意出現於妳面前,讓妳可以光明正大的離開……可是現在的我,想法卻不同了……
其實放手與否,各有好處、各有壞處:
要是你放手,(好處是)可能她們都會很快樂;他人會覺得你很偉大。但與此同時,大方放手的(壞處)會令自己傷心很久。
要是問我不放手的好處?
男未婚女未嫁當然要抓緊機會搶到自己的最愛。壞處是到最後三人關係都會弄得非常不快。
但其實放手以後,對方會內疚很久,可能還會回心轉意。
雖然我沒回心轉意,但我內疚了很久,最少都有3年了……這使我明白我不應放手,所以現在的我已不會再輕易放手,學會了珍惜眼前人。雖然大家都常說要珍惜眼前人,但又有誰人可以做到呢?
如果是你們,你們又會不會放手讓對方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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