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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文章] 我們一直追尋的是...

我是一個很喜歡吃東西的人。我愛吃,是因著覺得吃的過程是一種享受,除了美食當前,食指大動,食物的色香味盡收眼底觸動味覺,就算是一個人,還是一群人,吃,都是切切實實一種無上的享受。

  然而,很多時我都不為了吃而吃。有試過口癢癢的時候嗎? 我想,是因著對美食心癢癢,卻又不覺得肚子餓,於是,依然會把一些小食放進口中「止癢」。吃啊吃,看著肥皂劇,手一直把小食放進口中,第一口,嗯,嘗到了,是巧克力的味道;第二口,啊,是玉米片的質感;第三口、第四口、第五口......是肥皂劇的味道了。

  總是不知不覺,消耗了大半包零食。其實,一邊吃,一邊沒有細嘗小食的味道,但為什麼還要吃呢?我好像停不了。胃部已經發出訊息,我不想吃了,但大腦當了機,手不聽使喚,口依然想嘴嚼食物,但其實,我不想再吃了,我只是覺得,嘗到的巧克力味總是不能滿足味覺,我要繼續吃、吃、吃。

  有些人,總是說,他們無法停止戀愛。我們都以為,這些人都是多情種,人生的第一位是愛情。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

  初戀早就遠去多時,當時,被遺下的,只有仍然愛著那個拋棄自己的人的心。憶君君不知,這份愛,隨著對方走出你的生活,你也極力要抓住時間的飛箭,逃離對方的陰影。時間,帶你成功逃離當日初戀被殺的現場,你沒有再憶起這個當初,也不願再記起,而你,也總是告訴自己,活在當下,珍惜眼前,因著,你太明白,過去了,就只能過去了。然而,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彷彿你都在追尋什麼似的。直至,某一天,你擁著他,你吻著他,你覺得滿足極了,覺得感覺對極了,縱使,你跟他將要在地鐵月台上道別,他要回家了,你卻忍不住說,很久很久,沒有試過捨不得分開......忽然,你明白了。

  手口不聽使喚、無意義地吃著零嘴,延續味覺對味道的渴求、不饜足,等待的,是大腦在某一刻醒來告訴你,可以停了,味覺滿足了,不用再吃下去了。

  可以真正停下來了。

  找到了他,你滿足了,不用再尋覓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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