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推廣期間,憑滙豐信用卡於MegaBox指定食府簽賬,即享現金折扣優惠。
條款及細則:
1.優惠適用於2010年7月5日至9月5日。
2.持卡人須以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發出的個人信用卡(包括聯營卡)及公司卡簽賬,並出示有關商戶之現金優惠券方可享有優惠。現金優惠券可於雜誌、滙豐網站或iphone軟件「行Guide」內下載。
3.日財金卡持卡人只可於接受該卡簽賬的食店方可享用優惠。
4.優惠不適用於優惠卡、人民幣信用卡、美金信用卡、商務卡、採購卡及「萬用戶口」卡持卡人。
5.於指定商戶方可享有優惠(詳情請向有關商戶查詢)
6.持卡人須於點菜前出示滙豐信用卡。
7.現金券只限使用一次及每檯只可使用優惠一次。
8.優惠只適用於堂食;另收加一服務費、菜芥及前菜(除特別聲明外)。
9.優惠不可兌換現金、其他商品及折扣。優惠不得轉讓、亦不可與其他折扣、推廣優惠、折扣產品/活動、禮券、現金券、貴賓卡、貴賓積分計劃及會員優惠同時使用(除特別聲明外)。
10.優惠可能不適用於公眾假期及其前夕及有關商戶的指定日期(詳情請向有關商戶查詢或參閱有關商戶之現金優惠券之條款及細則)。
11.指定商戶必須預先訂位。
12.對於有關商戶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務質素,滙豐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13.所有食品、服務及資訊均由有關食肆直接售賣及提供,因此食品、服務及資訊的提供和售賣的有關責任亦由有關食肆全權負責。
14.如有任何爭議,概以有關商戶及滙豐的最終決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