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屬﹕判刑太輕難抵兩命
(明報)2010年4月10日星期六05:10
【明報專訊】被告劉倩婷的親友撰寫求情信,指被告事發後身心受創,更因自責而有自殺念頭,惟死傷者家屬聞判後情緒激動,直言判刑太輕,「10個月根本抵償不了兩條人命、一個癱瘓」,狠批被告至今沒親自致歉。
意外中受輕傷的15歲乘客黃婉婷(譯音),力證被告事發後不單身心受創,更曾在她面前痛哭,揚言要自殺抵命,其餘親友亦指被告經常失眠,需接受心理輔導,犯案亦與其本性不符,被告也向感化官自言非常內疚。
狠批被告沒親自道歉
不過,聽審的3名女家屬均大呼判刑太輕,「社會愈來愈重視危駕,判10個月太輕,阻嚇不大」,亦有家屬稱「10個月根本抵償不了兩條人命、一個癱瘓」,又認為年輕不是犯案藉口,「死的兩個也只得十多歲」。有死者家屬聲言,車上少女曾提及被告甫上車已一言不發飈車,眾女大嚷停車,被告仍充耳不聞,各人只嚇得手拖手,質疑被告在庭上的解釋,事發後被告亦從沒接觸他們,「落馬洲 車禍被告也向家屬跪地求原諒,但她從沒當面道歉」。
其中一名重傷者陳嘉琪的胞姊透露,部分少女與劉不熟稔,只是「搭順風車」,胞妹意外後四肢近癱瘓,意識仍不太清晰,胞妹談不上會否原諒被告,但已沒再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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