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中五的情侶,3日內兩度從13樓單位以水彈「懲罰」樓下公園大聲交談街坊,二人早前承認兩項高空擲物罪,昨同被判接受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及支付1000元訟費。
兩被告為現年18歲的韓明希及16歲楊姓女友。案情指去年12月14日,17歲男事主與朋友在葵涌麗瑤村富瑤樓外的公園聊天時,突然有水彈空襲,事主通知保安及報警,但無人被捕。兩天後,另一15歲女事主與友人在同一公園閒聊時,目擊有人擲下兩個水彈,見到兩名被告走入女被告位於13樓的單位,然後再多擲兩個水彈。警方到場調查,男被告承認因公園內有人製造太多噪音,故擲下4個水彈。
中五做d咁既野,有冇超齡d呀?
不過咁都被拘捕、判刑,真係幾慘!
我懷疑自己細個時都扔過/被扔過一、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