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10年2月5日至21日期間(包括首尾日),憑MasterCard卡於又一城任何店舖簽賬購物滿港幣2,000元*或以上,即可獲贈福茗堂「金銀滿屋」茗茶禮盒乙個# (或奇華賀年禮盒乙個#)及又一城「恭賀新禧」利是封乙套#;同時,更有機會贏取總值超過港幣230,000元的名貴禮品。
請攜同即日購物收據及MasterCard卡簽賬存根到UG層禮品換領處換領禮品及抽獎券。
禮品換領處開放時間︰
中午12時至晚上11時
*受條款及細則限制。
*銀行及八達通增值的單據及其他MasterCard指定之交易除外。
# 數量有限,送完即止。
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號碼:33320 &33321
條款及細則:
1. 顧客必須於2010年2月5日至21日(包括首尾日)在又一城使用MasterCard卡簽賬方可享有優惠。
2. 只接受即日收銀機發票及MasterCard卡簽賬存根正本,並須於同日換領禮品。
3. 顧客於優惠期內用以換取禮品之簽賬存根必須符合下列細則:
(a) 所有簽賬存根必須列明簽賬日期、MasterCard卡號碼、商號名稱、簽賬金額及持卡人簽署;
(b) 所有簽賬存根必須於換領當日由又一城之商戶發出;及
(c) 存根上之戶口號碼必須與出示之MasterCard卡號碼相同。
以下類別之簽賬均不適用於本優惠:現金透支、結餘轉賬、自動轉賬、分期付款、網上購物、郵購、電話訂購、「迅用錢」、八達通增值、證券買賣、財務費用、逾期費用、信用卡年費及於又一城非按真實交易發出的簽賬存根或已被取消、正在進行索償、退貨等之簽賬存根或MasterCard Asia / Pacific (Hong Kong)Limited及又一城決定之其他類別。
4. 顧客須出示於又一城商戶累積購物滿港幣2,000元或以上的商戶之即日收銀機發票正本及MasterCard卡簽賬存根正本(銀行及八達通增值收據除外)。
5. 每張單據之金額不可少於港幣100元。
6. 若顧客出示之單據屬分期付款、部份付款或訂金,只有實際已付之首期金額方可計算於當日之購物總金額內,其餘尾數付款之單據均不能換領禮品或其他優惠。
7. 客戶須於換領禮品時出示MasterCard卡方可享優惠。
8. 於換領優惠時,MasterCard卡持卡人須接受職員記錄其姓名、MasterCard卡號碼、聯絡號碼及簽賬資料,包括商戶名稱及消費額。
9. 如發現客戶於一日內有重複換領禮品的情況,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Limited 將保留於客人的卡戶內扣除多換領禮品之價值的權利。
10. 每張單據及MasterCard卡簽賬存根只可供一人換領禮品乙次。
11. 所有禮品不可更換或兌換現金。
12. MasterCard卡持卡人每人每日最多只可換領福茗堂「金銀滿屋」茗茶禮盒乙個(或奇華賀年禮盒乙個)、又一城「恭賀新禧」利是封乙套及抽獎券乙張。
13. 禮品數量有限,換完即止。
14. 有關優惠受條款及細則限制,詳情請向位於UG層的禮品換領處查詢或瀏覽
www.mastercard.com.hk。
15. 太古地產管理有限公司及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Limited 將不負責一切有關商戶提供之貨品、服務事宜及有關禮品的質素。
16. 太古地產管理有限公司及又一城商戶之職員均不能參加。
17. 如有任何爭議,太古地產管理有限公司及MasterCard Asia/Pacific (Hong Kong)Limited 保留一切之最終決定權。
18. 中文譯本有關條款及細則如與英文版本有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19. 如有查詢,請致電您的MasterCard卡發卡銀行。
又一城‧華燈‧禮遇
2010年2月5日至21日
中午12時至晚上11時
UG層禮品換領處
親親綵燈仙子
2010年2月6、7、12、13、20及21日
下午3時至下午3時45分
LG2層
華燈妙韻頌新春
2010年2月6、7、12、13、20及21日
下午4時30分至下午5時;
晚上6時至晚上6時30分
LG2層
聖雅各福群會金鑽玫瑰義賣
2010年2月6日至13日
上午11時至晚上7時30分
LG2層
賀新歲醒獅表演
2010年2月18日
上午11時至上午11時30分
LG2層
*節目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