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留學美國UCLA的女子,因患衝動控制障礙症,即使債台高築連累家人欠債600萬元仍難忍購物衝動,兩年前更假扮富婆,長期入住5 星級酒店,騙去髮廊女學徒一家72.8萬元,以支付房租及卡數。她昨於區域法院承認欺詐、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24項控罪,還押至本月25日判刑。
長住5星酒店騙財付房租卡數
畢業於庇理羅士女子中學、後來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修讀經濟系但中途輟學的無業被告楊薇薇(31歲),還押期間等待精神、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始判刑。
案情指出,楊女案發時入住5星級文華東方酒店與蘭桂坊酒店,她亦是蘭桂坊一間知名髮廊的常客,常付大額小費,因而與吳姓女學徒及其同於髮型屋工作的曾姓男友結成友人,後來在吳介紹下認識吳的雙親。
2008年3月,楊女假稱邀請吳當助手赴台灣公幹,但以幫助吳申請入台證為由,要求她交出提款卡、密碼和信用卡以作保證金,吳母按女兒指示,先後把6.25萬元存入戶口,又把7張信用卡交予楊女,後來楊女再指示吳的父母簽下酒店付款表格,而吳的男友亦按指示,把12萬元存入吳的戶口。
付大額小費誘騙髮型屋學徒
稍後吳母向楊女透露,其丈夫的公司周轉困難,楊女稱可借出400萬元貸款,但要求她先提供保證金,兩夫妻先後把25.1萬元與20張沒有抬頭的支票交予楊女,並在多張不知名文件上簽署及提供身分證影印本,後來始發現該批文件是連卡佛百貨公司的付款許可表格。
吳母翌月發現楊女私自以信用卡支付酒店費用,並購下大量連卡佛禮券,又在服裝店購物。經多番要求下,楊女把4.9萬元的小部分款項退回,仍拖欠大量卡數,吳母遂報警,楊女警誡下坦承一切均屬虛構,並稱曾多次在吳的戶口提款。調查期間,酒店門僮亦供稱,案發期間多次按楊女指示,往來連卡佛提取禮券與貨品,部分貨品轉交吳母,連卡佛亦證實楊女以郵購方式購物。
UCLA輟學破產瞞病情拒覆診
辯方求情指出,來自福建的楊女幼時移居香港,學業成績出眾,98年赴美留學,入讀UCLA,其間患衝動控制障礙症,對購物慾難以自制,為取悅男友更瘋狂購物致欠債纍纍,但仍一邊還債一邊豪花,終致破產收場。2000年楊女因障礙症輟學返港,先後任補習導師與買手,至前年失業至今,無力賠償。
楊家得悉女兒患病,曾帶她往瑪麗醫院精神科求診,惟楊女為隱瞞病情,拒絕覆診治療,她事發時曾轉贈物品予吳家,並代吳支付部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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