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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王麗珠二千字桃色聲明大控訴

「由始至終我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拒絕一個有妻女、一個在建制有位置的政客、我的上司──甘乃威。」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求愛不遂事件漸告平息之際,女主角王麗珠昨突然發難,首次表露身份,發表聲明大控訴,以近2,000字披露甘乃威求愛不遂的經過,為事件再掀高潮。王力證甘曾在高級餐廳向她示愛,並要求她「考慮大家的關係」;甘被指連番邀約不遂後,以「無法合作」為由解僱她。甘乃威昨晚倉促召開記者會,再三否認曾向王求愛,但承認已向她賠償15萬元。記者:白琳、莫劍弦、許偉賢
「我是王麗珠…也是甘乃威解僱女助理事件中的受害者。」甘乃威前助理王麗珠在聲明中憶述,今年6月15日甘邀請她在中環一間高級餐廳面談,「甘乃威向我表白,指對我有好感。」當時王很錯愕,即時拒絕並多次提出請辭,「甘乃威表明不希望我辭職,卻要求我回家再三考慮大家的關係。」

視為上司「從沒喜歡過他」
王麗珠二千字桃色聲明大控訴圖片1
其後甘多番要求與王單獨見面,王為了避免甘再有「遐想」,拒絕所有非必要或與工作沒關係的會面,但甘仍不斷以工作需要為由邀約,她惟有安排暑期工同行。甘9月23日邀請王麗珠單獨午膳不果,同日再問翌日可否應約,王再次拒絕。甘當日下午要求與王到另一房間單獨談公事,王要求在辦公室談,並拒絕把門關上。
甘遭王多次拒絕後,兩人關係轉趨惡劣。9月24日甘乃威召開職員會議,當時王正趕製新聞稿,一邊寫稿一邊開會。甘對此表示不滿,與其他同事離開辦公室到別處開會。翌日甘向王表示無法合作,即時解僱王。
王麗珠在聲明中表示,一直視甘為上司,從沒喜歡過他,更不會接受有家室的男人,「我對愛有一份堅持和執着──我相信兩情相悅的愛情,一生一世的婚姻。」全份聲明長達五頁,王希望藉此「為一眾含屈啞忍的職業婦女打氣」,同時替事件畫上句號。她希望各界尊重她拒絕協助調查的決定,「不要再向我追根究底,讓我有多一點自由空間,重新上路。」
甘乃威在記者會上形容王麗珠的聲明乃「單方面指控」,「我覺得唔係求愛,亦冇追求行動。」但他拒絕逐點回應聲明內容,只堅稱與王單獨相處純為工作,6月至9月雙方在工作上確有爭執,「冇必要詳細論述,唔希望一一道出錯處。我得兩個同事,唔係阿A,就係阿B,有好多時間單獨相處;佢整體地表現良好,唔代表冇原因令我解僱佢。」

民主黨促女主角現身調查
甘又向傳媒公開10月初,即事件曝光前一天致王的道歉信。他在信中肯定王的工作表現,並希望她接受半年薪酬共15萬元的補償,「我因不能夠處理自己的暴躁脾氣…即時將妳解僱,使妳感到尷尬及羞辱,傷害了妳的尊嚴,我事後感到萬分懊悔。」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促請王麗珠挺身協助調查,釐清真相和釋除公眾疑慮,「就咁樣發聲明想告一段落,有啲一廂情願囉。」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下周三將提出對甘乃威的譴責議案,一旦通過便會成立調查委員會跟進調查。由於王麗珠早前表明不願作供,議員謝偉俊前天要求提出終止跟進議案,當時多名泛民議員贊同。王麗珠昨日卻突然發表聲明,為事件增添變數。民建聯黨團召集人葉國謙稱,早前內會已經通過徹查甘乃威事件,認為應按原訂計劃進行,該黨會詳細研究王的聲明內容。
主張立法會終止譴責及毋須調查甘乃威事件的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認為,王麗珠已發出聲明交代事件,究竟甘乃威是否犯錯,相信公眾可判斷,甘也須承擔責任,自行決定怎樣向市民交代;縱使甘有犯錯,也非嚴重至要用譴責動議褫奪其議員資格,如果調查委員會無法向王提問,就難以了解真相,無法公平公正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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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麗珠發表五頁聲明,首次交代甘乃威「求愛」經過。

我是王麗珠,是立法會議員甘乃威的前助理,也是甘乃威解僱女助理事件中的受害者。
由十月初事件見報至今,我和家人好友承受了沉重壓力,壓力之大,令我有時徹夜難眠,有時食不下咽,在這樣的心理及生理狀況下,我無法回應傳媒及政界朋友的查詢。然而,在家人、好友的支持及神的引領下,我慢慢走出窘況,意志也逐漸恢復過來。

甘多番要求單獨見面

此時此刻,我正式藉此陳情書講述事件經過,希望以自己的親身敘述,讓事件能水落石出,讓紛擾的猜測及評論告一段落,也希望自己能盡快重投正常生活。同時,希望喚醒社會各界關注女性在辦公室不時遇見的困難處境,為一眾含屈啞忍的職業婦女打氣。
由始至終我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拒絕一個有妻女、一個在建制有位置的政客、我的上司──甘乃威。
2009年6月15日,甘乃威突然要求我單獨和他外出面談,在中環一間高級餐廳,甘乃威向我表白,指對我有好感。當時我很錯愕,即時拒絕了他,並多次表明辭職。甘乃威表明不希望我辭職,卻要求我回家再三考慮大家的關係。
我對愛有一份堅持和執著──我相信兩情相悅的愛情,一生一世的婚姻。我一直視甘乃威為上司,從沒有喜歡過甘乃威,加上他有家室,我是不會接受他的。
然而,我需要工作,所以在甘乃威多次勸阻下,我留守工作崗位。甘乃威示愛被我拒絕後,仍多番要求我跟他單獨見面,為了避免甘乃威再有遐想,我一一拒絕非必要及和工作沒有直接關係的邀約。
雖然在私人感情上我與甘乃威保持距離,但在工作上我依然克盡己任。然而,甘乃威不斷以工作需要為理由,要求我單獨和他外出工作或面談,作為盡責的僱員,我是無法拒絕僱主有關工作的要求,因此在必要時我會安排辦事處的暑期工同行,以確保公事圓滿辦妥,同時也避免和甘乃威有獨處的機會。

拒關門談公事後被炒

2009年9月23日,甘乃威在辦公室邀請秘書和我外出午膳,秘書表示已約了朋友,我則沒有回應,甘乃威離開辦公室後致電給我,再一次邀請我單獨與他外出午膳,我拒絕後,他再追問翌日可否應約,我亦表明不可以。甘乃威下午返回辦公室,要求我單獨到另一房間談公事,我認為談公事可以在辦公室談,並拒絕把門關上。
2009年9月24日,甘乃威和同事們在辦公室召開職員會議,當時我為趕撰新聞稿,唯有一邊寫稿一邊開會。但甘乃威不滿意,隨即要求其他同事離開辦公室,改到另一個地方繼續開會,而我一寫好新聞稿便加入會議。翌日,甘乃威表示和我無法合作,即時辭退我。
當晚,我的前僱主譚香文陪我約見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向她訴說事件始末,希望劉慧卿能為我討回公道。席間,譚香文為我爭取,建議民主黨為我尋找新職位或以金錢作為不合理解僱的賠償。

與民主黨無保密協議

在第二天,劉慧卿致電給我,指可安排我在民主黨工作,但我當時只答謝,沒有答應,亦沒有提出任何要求。
2009年9月30日,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副主席劉慧卿和我見面,我要求民主黨嚴肅處理事件,包括:
一)甘乃威以個人名義發道歉信,詳細解釋辭退我的原因,特別要交代他曾經向我表白,並承認辭退本人是不合理的,誠懇道歉。
二)甘乃威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發在職證明,澄清本人的工作表現沒有問題。
三)向民主黨全體立法會議員通報,甘乃威曾經向我表白,辭退本人的原因和我的工作表現沒有絲毫關係,還我公道。
何俊仁答應上述要求,並附加下列兩項行動:
一)民主黨全體立法會議員譴責甘乃威;
二)向在民主黨辦事處的員工通報本人被解僱,非因工作表現問題。
與會的劉慧卿再提出我可繼續留在民主黨工作的建議,我表明不願意在民主黨工作,只同意接受被不合理解僱的額外賠償。在會面中,何俊仁、劉慧卿和我,並沒有訂明任何保密協議。何俊仁、劉慧卿也指出,明白我仍然有權利以其他途徑處理事件,包括向傳媒披露實情。

希望為事件畫上句號

到十月初,傳媒相繼報道此事,並愈演愈烈,壓力之大超乎我的想像和估計。我無黨無派,也沒有政治機心,卻無辜被捲入公眾輿論中,成為被談論及被追訪的人物。最近,我的代表律師已替我致函民主黨和立法會,指本人因壓力問題無法協助調查。這份陳情書,不單是向公眾及各方作個交代,也希望為這事件畫上句號。
本人希望今次事件在本陳情書發出後告一段落,懇請各界尊重我的感受,不要再向我追根究柢,讓我有多一點自由空間,重新上路。
在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下,我願意以寬恕的心了結這事。以寬恕彌補傷痕,以寬恕化解紛爭,放下包袱,釋放心靈。最後,我謹此感謝所有陪伴我走過這段艱難日子的家人、朋友、弟兄姊妹和香港市民,並感謝立法會在今次事件對本人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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