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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大專生拖數6年政府無得追

【明報專訊】大專生拖欠貸款愈見嚴重,逾1.3萬人拖欠貸款連本帶利逾6億元。學生資助辦事處  被揭六大流弊及失當,如審批貸款程序寬鬆及追討不力。學資處追債不力變相縱容127名大專生「走法律罅」,拒絕還款逾500萬超過6年,於《時效條例》之下,學資處亦不得向借款人採取法律行動追討。當中9宗個案更拖欠逾12年,借款人及擔保人同樣可避過法律責任。

逾萬人拖欠6億元

審計署  長發表第53號報告書,揭學資處由處理審批、核證工作、追討拖欠貸款等至少6大重點(見表),包括審批兩項專上學生資助計劃錯誤比率約一成,每年多批出公帑最多達500多萬。另外,學資處核實審批資料亦遭批評不足,有部分資助計劃近九成個案未能適時完成核實。

審計處建議學資處應將有表面證據涉及詐騙資助的個案,交由警方作刑事調查,讓申請人知道後果嚴重,違犯者會遭檢控。

表面證據成立促交警方調查

審計署亦發現拖欠貸款愈見嚴重,「擴展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拖欠金額比率高達17.2%。審計署分析約1.2萬宗個案,發現127宗拖欠超過6年,基於《時效條例》(向借款人採取法律行動的時效期限為6年,擔保人時限為12年),學資處無法向借款人採取法律行動。

審計署抽查拖欠還款個案發現,學資處向拖欠還款人於04年發出首封催繳通知書,事隔5年後才發第二封,同年交由律政司  處理。審計署建議,應加快將拖欠還款個案轉交律政司,追討貸款。

催還款信件隔5年才發

學友社社長伍德基認為,學資處應體恤經濟或就業有困難而無力還款的學生,但不可姑息刻意拒絕還款者,避免浪費公帑。他建議,對刻意拖欠還款的個案,予以拖欠利息懲罰或其他罰則,加強阻嚇力。

教育局及學生資助辦事處表示,大致接納審計署長建議,會仔細研究改善資助計劃的管理。

學資處研究改善

學資處表示,現時管理共13項學生資助計劃共81萬個申請,每年涉及50億元。審計署報告反映學資處面對不斷增加的工作量,人手編制未能完全配合,學資處須檢討人手編制,亦要盡快建立一套有效的電腦系統。教育局表示,會用一年時間檢討如何減低大專生資助計劃拖欠情况,以及訂定適當利率。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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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唔可以逼d不負責任既大專生破產,嚇下佢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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