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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水閒聊] 中六合彩頭獎忘領獎事主24年後登報尋證人

中六合彩頭獎忘領獎事主24年後登報尋證人圖片2

60歲的潘先生24年前某天心血來潮用電話投注六合彩,後來收到馬會來電囑往「登記」,但他陰差陽錯下未意識到所為何事……多年後,他突然想起這段往事,追查下堅信自己當年原中了頭獎,向馬會求證不果,決定在本報刊登尋人啟事,希望找到當年的六合彩管事作證。「家人、朋友都唔信我!」潘無奈地說。

潘說,清楚記得這個心結始於1985年10月15日。當日,他與朋友打麻將,手氣甚旺,「一鋪上落成個月人工,贏咗幾萬蚊」。賭桌大勝令他萌生念頭,用剛登記的電話投注戶口致電投注當年第82期六合彩,他說這是他首次、亦是唯一一次六合彩電話投注。他事後要到廣州探親,回港後對投注一事忘記得一乾二淨。

馬會來電促登記出門受阻

同年11月,潘先生收到馬會來電,詢問他最近有否用電話下注,他表示「很少買及可能沒買」,對方著他想清楚後可到馬會行政大樓登記。他本打算即日到馬會確認事件,打算和女兒一起出門,但女兒出門時意外跌倒受傷要送院,匆忙間令他忘記馬會來電一事,一忘記便是20年。

2005年,潘看到有關六合彩無人領取頭獎彩金的新聞,猛然想起20年前馬會的來電和曾經落注一事。潘說,他之後曾向馬會查證,甚至聘請律師去信馬會要求提供紀錄,但馬會只引用條例回覆他,表示並無任何責任代客翻查官方紀錄,如果持票人未能在中獎60日內登記,獎金會被沒收。

「講出嚟都無人信。」潘先生表示,近兩年自己決心追查是否中了頭獎以來,連子女、朋友都不相信他,又無法向馬會查證,唯有登廣告,希望找到曾致電他的管事者或其他知情人士,還他一個公道。

親友不信盼討回公道

從事金融業的潘先生說,自己家境尚可,最希望把事情弄個明白,解開心結,拿到錢固然好,若不能亦會繼續追查,「就算馬會拿來做善事,我都想由自己決定捐給哪間機構;就算咩都無,都發張收據給我吧!」

事隔多年,潘伯聲稱對投注號碼仍有印象,加上曾到圖書館查證,稱自己的投注號碼應為「12、15、26、32、37、40」及「12、15、23、32、37、40」;根據本報翻查剪報,前者跟1985年82期六合彩中獎號碼相符,後者則中二獎,該期頭、二獎均為一注獨得,獎金為168.44萬元。

馬會昨晚回應時表示,若潘先生真的中獎,60日後沒往登記就無法領獎,他們亦無責任翻查20多年前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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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都真係有d無良o架!

我有朋友成日買完六合彩放銀包都唔對,
結果成日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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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忘就20年,而家講出來,當笑話聽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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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3# failol 的帖子

Agree,60日後都無得領獎,何況20多年前
心心 -- 是多多益善, 小小無俱的,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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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4# Dororo 的帖子

但你地覺得60日呢個期合唔合理?

一時唔記得加去個旅行隨時都冇左啦!

我覺得起碼要半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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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windmich於2009-9-4 23:22 發表中六合彩頭獎忘領獎事主24年後登報尋證人圖片1
但你地覺得60日呢個期合唔合理?

一時唔記得加去個旅行隨時都冇左啦!

我覺得起碼要半年期!
本人當然覺得唔合理la,不過是大會規定,無法la.
其實我覺得可以hold 一段長時間,可over 60 天之後逐步遞減獎金,若干年後得番5-10%,比個中獎者有d彩尾收都好ma
(不過咁行政費又高左lu)
心心 -- 是多多益善, 小小無俱的,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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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會都幾好服務.....
用電話投注中左頭獎,會打電話提我地架喎..
咁以後用電話投注咪唔會唔記得中左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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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