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 外判商亞洲清潔 服務有限公司,多名員工投訴被僱主剋扣過去兩年有薪年假及勞工假期,近日公司更取巧要員工簽協議書承認早已放了年假及勞工假,不可再追討,兩名員工與公司理論後被公司解僱。工會勞聯批評企業明目張膽剝削員工福利及剋扣大假。
食環署外判商亞洲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兼營亞洲廢料處理有限公司,被剝削的員工由亞洲廢料處理直接聘用,月薪七千三百元,大部分已工作兩年,每天負責駕駛尾板傾卸貨車接載食環署人員到荃灣 及將軍澳 傾卸垃圾,本月一日剛獲新一份兩年期食環署外判合約。
亞洲廢料被員工投訴涉剋扣假期及秋後算帳「兩宗罪」。員工謝先生憶述,兩年前入職當司機時,僱主只以口頭形式通知薪金及福利,跟隨食環署五天工作及享七天大假,但員工未有簽署僱傭合約確認,每天靠上司以電話委派工作,兩年來未曾放過大假。至三個月前,一批員工要求補放大假時,上司以無人手為由拒絕,謝與公司理論,公司反要求員工不追討。
連日來公司再變招,突向員工派一份全新僱傭合約,列明每七天可享不少於一天休息日,變相上班六天,並要員工簽署協議書,列明過去一年在周末周日已享多天年假及勞工假,簽收後不可再追究,惹起員工不滿並拒簽。近日,公司更解僱其中兩人,被裁的歐先生批評,一班員工日做夜做無假放,卻得到公司不合理「走假」待遇,將向勞工處 投訴。
協助員工的勞聯副主席潘兆平批評,按《僱傭條例 》規定,員工受僱一年便應享七天有薪年假及勞工假期,亞洲廢料涉剋扣大假已是不對,「特製」協議書更是「諗縮數」,他呼籲員工不要輕易簽署。
亞洲廢料處理有限公司回應指,相信今次是一場誤會,公司昨日已與員工會面。食環署則指,亞洲清潔服務是食環署的尾板傾卸車外判商,兩年合約值約八百萬元,至一一年八月底止,租車 合約已列明外判商聘人時必須符合《僱傭條例》。勞工處表示無收到員工投訴,但指僱傭合約可以口頭方式訂立,無論明言或暗示條款均不可違反《僱傭條例》。
[ 本帖最後由 mercurywong 於 2009-9-3 09: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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